202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笔试):上半年考试时间3月13日,下半年考试时间10月30日。
202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面试):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15日-16日,下半年考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
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当地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各类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四)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五)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一)西藏户籍或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三或大四(含专升本)学生、在读硕(博)研究生;户籍在藏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居住证的人员;驻藏现役军人(武警);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西藏港澳台居民。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即: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剥夺政治权利、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含)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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