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或者做慈善这种事情,本来就不该在前面加上一个“我们”这样的前缀词。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立场态度以及客观条件。
如果做慈善这种事情,要建立在“我们”,也就是大家都要统一行动,弄出个标准模式来,统一按照规则给钱的话——这就不叫捐款了,叫税收。
每个人做慈善的做法不同,我觉得旁人不要强求别人和自己一致,最好。
说说我做慈善行为或者捐款的态度吧。
首先,确定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接下来,就应该各行各法了,不要强求统一。
我这两年一共捐款过几次,如下:
第一,微博上某地方公安系统官博发的,某基层民警得了鼻咽癌,我按照公布的消息捐了钱(有平安XX的公安官方微博背书,可信度没问题)。
第二,前年在我孩子出生之前,我在某媒体上看到一个新闻,一个得了白血病的孩子,非常痛苦,对自己的母亲说:妈妈你把我埋了吧。(此事情有当地媒体做了深入报道,可信度无疑)
当时我即将有自己的孩子,就实在不忍心看到孩子这么痛苦,那是一种即将为人父的心软。
于是我想办法找到了这位孩子的父亲,打了七万块钱给他,本来打算捐十万,不过刚好当天我微信转账额度不足,于是打算过两天再打三万。不过两天后,孩子的父亲发消息说,医疗费用已经凑齐了,不再接受捐款,感谢大家。于是我没有再继续追加捐款。
第三,我的一个资深的读者告诉我的,一位读者家里有人患病,经济紧张。而那位遇到困难的人,其实并不是我的读者,而是找我帮忙的这个读者在其他小说作者的粉丝群里认识的。我核实了一下这件事情的真实性后,就找到了遇到困难的这位兄弟本人,给他打了一笔钱。和他通电话的时候,那位兄弟感动得几乎快哭出来了,他说万万没想到,我会和他联系给他提供帮助。能感觉到,他一条汉子,被生活的压力逼迫得到了何种地步。他甚至对我说,五哥,以后有什么用得上我的地方……我没等他说完,就直接打断:给家人治病要紧!
之后,这三位,我都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也没有过问过,捐出去的钱,他们做了什么用途,或者说,我也没有去问,病是否治好了,是否康复了,是否从深渊之中重新走入了幸福的阳光之中。
因为,我不敢。
我其实本质上是一个心特别软的人。我很害怕听到坏消息。
对于这样的求助事情,我已经做到了我能帮助的事情,剩下了,只能交给老天了。
如果说我继续过问的话,万一患者没有得到康复,那么这样的坏消息,我真的不想知道。
只能心里祝愿他们一切安康吧。
这是我个人的态度和做法,不强加任何人,有不同意见也是你的自由,也别强加给我。
向困难群众捐款我认为不需要经过民政局同意。只要你有这个意愿,可以直接捐现金或者转帐都行。但如果经过民政局下辖的红十字会去捐款,你会收到捐款证书,有多一些荣誉感。
民政局是指政府机关中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救助:负责提供对生活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和帮助。例如,给予贫困家庭、残疾人、孤儿、失独家庭等群体各种救助和帮助。
民间组织管理:负责管理和监督各种非政府组织(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以及组织公益慈善活动。
婚姻家庭登记:负责婚姻家庭登记和离婚登记,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签发和安排。
社会团体和社区建设: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团体的组织、活动和工作,以及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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