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上初中时和同学们约好一起在周日去最大的城市图书馆里边看书选择自己需要的资料等物,我们俩人会有一个人抽出时间陪伴着他们一起去,路上坐车喝水吃饭及冷饮我们会主动提出来,当孩子们到了图书馆里时我会约定好时间和大家在门口等候碰面再一起回来,其实这样做孩子们也挺高兴的,即给了他们活动的空间也保证了孩子们的安全去除了一切想像不到的隐患,无非就是做父母亲的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
亲子阅读是我每天的必修课,就说说我是怎么做的吧。
亲子阅读,大多读的是以前读过的,孩子喜欢重复、喜欢熟悉的场景和内容。反复读的书,对孩子帮助最大。
读书过程中,孩子会不停的提问。家长要有耐心,认真的回答孩子的每一个问题;还要适时的向孩子提问,增加亲子自己的互动。
以他感兴趣的那一类书为突破口,如动物类,
家里多放书,经常带他去图书馆,书店。
每天晚上睡前读书。家长也要读书,做好表率。
学校的一切教学用书,参考资料,辅导材料均由新华书店提供,学校与新华书店没有利益关系。根据上级要求,规定的课本,教参,练习冊由新华书店送书到校,学校收集书费统交新华书店。其它教辅书,学校不能强迫学生购买,也不能统一代购,排除收取手续费的嫌疑。因此,学校从众多的教辅书中选取比较适用的介绍学生家长购买。
谢了!新华书店和学校的关系从上学起一直都是这样,可能是正规书店教材质量是一方面而是数量有保证,特别是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材需要提前订购的,这关系也可能是强制性的,学校不订人教社版的书那能订谁的?都是一家人啊。
上海书店发生的事,确实令人愤慨,一位10岁的半大的男孩猥亵了一名5岁的女童,对女孩做了不雅的动作,还脱下女孩的裤子,如果不是考虑他是10岁的男孩,早就被抓起来了,情节令人发指,性质特别恶劣,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对女孩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
尤其不能容忍的是男孩的父母不但不愿承担责任,反而说是女孩自愿的,10岁的女孩,头脑还没有成熟,更没有反抗能力,她知道什么叫自愿?什么叫强迫?她根本无法判定男孩是故意还是恶意,毕竟是5岁的幼童,根本无法,反抗也无法作出任何决定。
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男孩的父母竟然玩失踪,根据监控看到男孩儿开始做这些不雅动作之前,都是左右顾盼,断定没人才敢对女孩做这种事情的,由此判定男孩是早熟的,他对女孩造成的伤害,虽然他无法负责,但是,他的父母应该负起责任。
如今他的父母却躲起来,不敢出面,警察目前正在调查,相信一定会给女儿父母一个公正的答案,他的父母准备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的女儿讨回公道。
5岁的女孩还这么幼小,竟然对她做这种事情,不知对她的心理造成多大的伤害,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男孩的父母都必须出来给女孩父母一个解释,男孩父母所说的女孩自愿是站不住脚的,护子如杀子,过分溺爱,不懂得正确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是爱孩子,而是害孩子。
如果这次得不到处理,肯定还有第2次第3次,希望男孩的父母主动找女儿的父母商议,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平等对话,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严格教育自己的孩子,使男孩健康成长,如果一直包庇,甚至纵容自己的孩子,那绝不是爱孩子还是害孩子,不管怎么样,希望男孩的父母出面,给大家一个正确的解释。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
这个男孩的父母可以说充分说明了这句话!
我想问一句孩子不懂事,你还不懂事吗?不知道教会孩子什么叫做“礼貌”吗?
别出什么事情就往孩子还小身上推,孩子小,你还小吗?一个人的教养要从小培养,从这对父母的言行举止来看,估计自己都学不会什么是教养,更不用说教孩子了,所有做出这种缺乏教养的事,也能让人想象的出来。
小小年纪就知道耍流氓了,那长大了还不得干违法乱纪的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这个十岁孩童能干出这种事情,绝对是之前有过许多次不好的行为,才会在这次干出这样的事情!
而他的家长在期间起到的作用恐怕不是正能量的东西!“养不教,父之过”,不要找任何的理由,因为这都不过是苍白的解释罢了!
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赶快给女孩的家长们道歉,并进行赔偿。错了就是错了,要给孩子,给自己树立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形象,而不是出了事,就到处推脱,往别人身上甩锅的行为!
不要在死不认错了,这样只会给自己脸上添黑罢了。这样的教育方式,也只会带坏自己的孩子。估计,这次男孩能干出这种事情,家长也难辞其咎!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希望这对无耻的家长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早日改正,不然最后害的还是自己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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