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被拐女孩的遭遇,好多被拐女孩被卖到深山给农民当媳妇,就算以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自己也早已有了孩子,走与不走都是痛。同时痛恨人贩子,他们因为利益的趋势,铤而走险,拐卖儿童,让一个本来美满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看着那些父母哭泣的照片,他们于心何忍,事怕翻身,理怕掉个,如果是你们的孩子,被人贩子骗走,你的生活还会那么好过吗?被拐走的孩子本该有这快乐的童年,结果被人贩子给破坏了,孩子的一生就这样被无辜的毁坏了。 这种事情在以前是十分的普遍,从政治上来说,有生产生产就有需求,所以一些人贩子拐卖妇女。然后将它们卖给一些农村偏远的地方的人做老婆,都是一些非常穷的地方,有好多的年龄比较大的光棍,他们花钱然后,娶老婆,然后,嗯传宗接代。我觉得现在随着现在的,科技社会的发展,以及一些信息的传递,拯救,寻找失踪的人就会非常的便利。所以现在这种事情,都已经很少发生了。就算是,发生了,也可以很方便地找回来。不像之前。 甘肃兰州市的一名25岁的女子刘华,大概在十几年前随父母去宁波打工,独自玩耍时被一名男子带走,一段曲折的遭遇后,被卖给安徽当地一个50多岁的老农。 刘华说当时她刚14岁不懂事,稀里糊涂就做了人家老婆,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现在有两个孩子,大女儿已经9岁了。小刘父亲说,小刘小时候头部受过伤,反应有点迟钝。自己家住在小山公园,而刘华记成了中山公园,这应该是她去年来宁波没找到他们的原因吧。 1.法律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事件发生,法律常识还没有普及到农村,农民百姓法律意识淡泊! 2.归根结底还是文化程度受影响,教育素质低! 这个问题,想必一般人看了都会同情和恼火。首先要严惩拐卖人口者,其次对于这个50岁老农也要给予一定的惩罚! 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值得深思的,那就是当初这个女子是如何被带走的?据新闻介绍女子当时才14岁,本跟着父亲外出打工的,在大街上稀里糊涂的被陌生人带走,后被卖给了安徽的一位50岁的看农民。 有人会说女孩傻,没防范心里,怎么能跟陌生人走呢?更有人会说父母的责任。 但,我想问问安徽老农同村人难道不知道此事?为何不解救? 这就是人们的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作祟! 首先应看到这是十几年前发生的事情,那个时候不论是交通、通信、还是整个社会的各种现状和现在的情况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其次女孩本身应该在智力、文化程度、和社会经验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欠缺,加上家人不应该的疏忽都是事情发生的基本诱因!最后最关健的是她不幸碰到了拐卖她的人贩子,试想这些丧失了基本人性的“人”碰到这么一个天真的少女真可谓是天降馅饼,至于她被卖给老农为妻也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好在现在国家对此类事情早己采取零荣忍的严防和严打双结合的法律制度,不仅人贩子最高可判死刑,就连那些无良的法盲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各级公安部门更是有警必接,同时从警力保障和破案效率以及解救力度都有了质的飞跃!至于小刘这样的受害者寻亲则应以警方为主,央视的〈寻亲〉节目及〈宝贝回家〉等公益组织都是可以信赖的!个人观点,支持正能量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现在频频发生孩子在外在校被虐啊打的事件,国家应该提起重视了,法律漏洞太多了,以至于中国的合法公民从小到大都没有安全感,从这个事看吧,打人者可能年龄不够成年,可她的心里年龄恐怕已经很成熟了吧,所以判她应该以她实际的心里年龄判处她。再有哪些个再公共场合无端生事,打人的罪犯,都不应该以受害人的伤情轻重给施暴人定罪,应该以受害人的身心全面考虑,再加上对社会的恶略影响程度。 事情已经发生了,受害者年龄小,这件事会对她的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失眠、做噩梦等等,对以后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现在最主要的是要疏通受害者的心里,使她早点走出来。 对于施暴者必须要严惩,违法必究,应该受到的处罚一点都不能少。同时对受害者的赔偿必须到位,这种事谁摊上了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走出来的,希望小姑娘以后能健康快乐。
之所以发生
这种事,原因归结以下几点!泗县13岁女孩酒店遭虐打,警方:未成年打人者已被刑事、行政拘留,网传强迫卖淫无此事实,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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