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怎么零距离接触兵马俑的,我们去兵马俑参观时是不允许进入展区的,只能在栏杆外参观,这个美国人竟然进去了,还偷走了兵马俑的手指,这其中的问题还有什么好说的,管理问题。
在2017年9月到2018年3月,美国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曾经举办了一场《兵马俑:秦始皇永恒卫士》的展览,2018年1月8日博物馆工作人员突然发现一座兵马俑的大拇指被盗,报警后通过调看监控发现,原来在2017年12月21日一名年轻醉酒男子就已经偷走了兵马俑手指。最后通过相关线索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了24岁的罪魁祸首罗哈纳。当时消息传回国内后引起了极大的愤怒,我方要求美方对盗窃者严惩。可是等了一年多,在4月9日却等来了美国法院12名陪审员中7名陪审员,认为该男子无罪的消息。
这个消息让人异常愤怒,陪审团的理由竟然是罗哈纳只是个醉酒的孩子,可笑至极,罗哈纳作为一名24岁的成年人,没有理由不对酒后行为负责,难道在美国酒后就可以无法无天吗?而且事发时处于醉酒状态,可是逮捕他时已经过去了近20天,他不但没有主动归还文物自首,还带走兵马俑手指垮州畏罪潜逃,这样的犯罪事实事不可狡辩,美国司法部门检方对罗哈纳以盗窃、藏匿和垮州运输艺术品三项罪名起诉合情合理。
在犯罪事实如此清晰的情况下,美国陪审团还大部分认为罗哈纳无罪,他们就是无视法律在进行包庇,毕竟损失的不是美国的国宝,不相信如果美国自由女神像被人搞掉个手指后他们还会如此。面对美国人的公然包庇,我们也是无可奈何,虽然五月份还可以重新提审,可是严惩肇事者希望渺茫,毕竟在异国只能是按照人家的法律程序来。陕西省对此表示,将启动民事责任的经济索赔,确实可疑换回点经济补偿,毕竟出借国宝时美国相关方签订了《展览协议书》,相应的赔偿条款应该是清晰的。
(大部分兵马俑都没有被破坏的好)
总结:文物是无价的,任何经济补偿都无济于事,任何破坏都是对民族历史文化底蕴的伤害,永远不可挽回。都上点心,今后别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了!2200多年前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文化遗产,我们千辛万苦的保护,却能让美国一个醉鬼轻易掰断手指并偷走,还有希望逃脱罪责,想想都要气炸了。
损坏东西要赔,这是老百姓也知道的道理,更别说是国宝无价之宝,在美文物交流并上了保险,美应负起责任,若大个博物馆怎么能让闲杂人员混进起,并进行损坏,还为其辩解判了无罪。假若是美国的国宝,美司法恐怕就不这样判了,真是崽卖爷田儿不疼啊,这样的国家今后少和它文物交流,它的文物除了掠夺就是走私,文华底蕴二百年,又什么可互相交流的,不要拿热脸贴人家热屁股,既丢脸,又败兴还落一肚子窝囊气。何必呢!!
你好,中美两国确实有存在明显的文化上的差异,并且悬殊,有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可以理解,但美国公民在中国犯事,适用中国法律完全合理正当。就美国男子盗窃兵马俑手指事件,多数美国的陪审员认为该男子无罪,只是他们对中国的法律不了解而已。美国男子盗窃兵马俑手指的行为虽是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行为情节并不是很严重,对社会或国家沒有造成很大的危害程度,所以,只能是一般的违法或犯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违法并不等于犯罪,一般的违法是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犯事者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追究其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为此,陕西省方面对美国盗窃男子作出的回应是正确的。虽然美国的陪审员对中国的法律不甚了解,但他还是说对了是无罪。要构成犯罪必须是行为的情节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影响甚广,并且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
4月9日美国费城当地法院,对去年发生的美国男子罗哈纳盗窃兵马俑手指案,进行了第一次审判,因12名陪审团成员中,7人认为罗哈纳无罪,5人认为罗哈纳有罪,陪审团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费城当地法院宣布此次审判无效,解散了陪审团,并将在5月15日前组建新的陪审团重启案件。所以不会因为超半数陪审员认为罗哈纳无罪,就马上让他逃脱法律的审判制裁。
美国的法律审判制度和我国有着极大不同,其采用的是陪审团制度,就是法官在案件审理前,会随机选取12名(不同地区有区别)有资格当陪审员的当地公民组成陪审团,最终嫌疑人有罪无罪由陪审团裁决,像罗哈纳偷盗文物这类刑事案件,有罪无罪必须陪审团成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形成决议,而一旦陪审团一致认为其无罪时,法官无权推翻,如果陪审团意见始终不能达成一致,就是案件失审,整个案件就得从选择陪审员开始重新来一遍。
由于陪审员是当地的普通公民,所以陪审员对法律缺乏一定的全面理解,陪审团的审判也极易受个人情感和固有认知等非法律因素影响,而且陪审团只做有罪无罪的结果裁决,所以有时的裁决就是无视法律的。
此案件中,嫌疑人罗哈纳就是打了感情牌,在美国检方以偷窃、垮州走私和藏匿文物等罪名起诉罗哈纳后,其在法庭上对自己犯罪行供认不讳,但一直摆出一副小孩子做错事后懊悔的神情,声称自己是在醉酒状态下犯了愚蠢的错误,自己脑海里从未有想偷窃的念头。最后这样的感情牌打动了超半数的陪审员,让陪审员们大多数开始无视法律,以“罗哈纳只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为由认为其无罪。
客观的就事论事,罗哈纳不可能无罪,罗哈纳掰断兵马俑手指时,确实是参加聚会喝了酒,可谁又能证明他醉了呢?而且哪怕是醉了,一个如今25岁的成年人就可以酒后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吗?更何况罗哈纳是在2017年12月21日晚跑进博物馆犯案,博物馆发现兵马俑手指被盗是在2018年1月8日,罗哈纳被捕时间是在2018年1月13日,过去20多天不主动归还认错,反而将文物手指藏匿,不说盗窃文物的罪名,藏匿文物罪名是落实的。
(富兰克林科技博物馆)
我们虽然主观上要严惩肇事者,可是客观上,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下,罗哈纳的感情牌就是好使,只要其死咬是醉酒做蠢事,那么想要以盗窃、藏匿文物等罪名严惩罗哈纳可能性较低,大概率的是其逃过了严惩,最终以肆意破坏公物的罪名轻判赔偿。不过赔偿金额也一定会被压得极低,在我们看来兵马俑无价,可是在他们来看因为文物都是估价,判断标准不明确,一定会想尽办法压低赔偿金额,目前消息是罗哈纳一方不同意对兵马俑手指15万美元以上的估值。
(被断指的兵马俑)
总的来说,罗哈纳逃脱法律严惩的概率是较大,但在陪审团没有达成统一意见的情况下,只要重组陪审团进行案件重启,我们就不能放弃严惩罗哈纳的诉求,毕竟美国不在意我们的国宝,我们自己就更加要维护兵马俑2000多年的尊严,不能辜负先民给我们留下的历史文化底蕴。至于民事经济索赔对于我们来说,主要的索赔对象不会是罗哈纳,毕竟出借兵马俑给美国富兰克林博物馆时,双方签署了《展览协议书》,主要索赔对象按照协议条款必然是富兰克林博物馆,剩下罗哈纳赔偿不赔偿的问题我们不在乎,我们只在乎会不会将其严惩。
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