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免检具体要看车辆的注册登记日期。注册时间不同 享受免检次数也不同: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由于已检验过一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2012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不适用免检,仍执行原检验规定。符合免检规定的车型:试行的6年内免检适用以下车型: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不能享受六年免检的车型:
1、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
2、属于免检范围内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上线检验1次。
3、购车后长期未注册登记的不享受免检。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享受免检政策,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不参加年检属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3分;发生交通事故后会保险公司会拒赔。
机动车检验的相关事宜一直是驾驶人所关心的问题。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新车6年内免检、跨省异地检验、检验标志电子化、货车“三检合一”等多轮车检制度改革,在保障车辆安全环保性能的同时,不断提升车检服务水平。
近日,车检制度改革又有新动作!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
其中,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交警部门提醒
“免检”政策,指的是无需去机动车检测机构实地检验(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免上检测线),但别忘记仍要到公安交警“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APP等线上渠道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如果没有按时领取免检合格标志,就会受到处罚。
而对于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不适用“免检“措施,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未来,在推进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同时,相关部门将综合评估检验机构数量、分布和检测能力,探索试点汽车4S店开展检验,提供维修、保养、车检一体化服务。同时推进网上预约车检,积极推行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驾驶人可以在交管“12123”APP网上预约车检地点和时间,方便“随到随检”。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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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免检”(免上检测线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机动车行驶证或车主身份证明。提供电子亮证的,可免交;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丢失的,提供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经登记审核岗签注“与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可以不提供。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交;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属于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可不提供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交;
4、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应在《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适用于6年内免检车)》上签字(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代办的,无需出具纸质委托书)。带好以上材料的驾驶人可前往各区交警支队窗口,线上可通过“上海交警”APP、交管12123等渠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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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检测线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何一联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可以不提供。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交;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或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除外)。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交。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各安检机构窗口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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