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情感上来讲,
丈夫殴打妻子,属于家庭暴力,这位丈夫确实是个渣男。既然有缘结为夫妻,就应该善待对方,有了矛盾纠纷用平和的方式解决,不应该施暴。
从法律上来讲,
丈夫殴打妻子,妻子伤心绝望,一晚上越想越伤心,于是第二天决然自杀。虽然妻子自杀是因为丈夫的施暴,但是这是一种自杀行为,不是他杀,所以丈夫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丈夫无罪。
如果妻子没有自杀,而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渣男丈夫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丈夫家暴妻子,造成妻子轻伤害或者重伤害,妻子可以打电话报警,并且去医院治疗时留下所有相关证据。等出院之后去公安局伤情鉴定科做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害,渣男丈夫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如果伤情鉴定为重伤害,渣男丈夫将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女人遇到丈夫的家暴行为时,不要忍气吞声,也不要轻率的选择死亡。为了孩子、为了自己的父母,也应该珍惜生命,因为这些亲人都很需要自己。实在忍受不了时,坚决离婚。
总而言之,夫妻之间就应该相互忠诚、彼此信任、相互扶持,不应该背叛婚姻或者对对方施暴。尤其是丈夫,在体力上占绝对优势,对女人对手,无论任何时候,吃亏的总是女人。如今妻子想不通自杀,作为施暴的丈夫,这一生都会被噩梦缠绕、日日不得安生。要是有子女,有何颜面面对孩子?如何给孩子一个交代?
身为一个女人💃,看到男人打老婆[敲打],真是怒不可遏[发怒],义愤填膺!真想冲上去,把这个欠揍男,狠狠揍一顿![打脸][打脸][打脸]
前几天就看到这样的视频,一个女人,怀里还抱个孩子,可她丈夫却在一直追着她打[撇嘴]。女人一边挨着拳头,一边躲闪着保护怀中的孩子,而这个身为孩子爸的男人,却挥拳如雨,连打带踹,没有丝毫怜惜和手软!打的女人重摔在地,手中还不忘托举着孩子,生怕孩子也摔倒在地……看到这,我再也忍不住破口大骂[灵光一闪]——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怎么下的去手?[发怒]
一个为自己十月怀胎生儿育女的女人,一个为自己白天吃苦受累,晚上同睡一张床的女人,一个即使自己挨打,也要拼命护着你们孩子的女人……
试问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下得去手[敲打]?再说了,男人的拳头不是用来打天下的吗?如果没本事打天下,拳头还痒痒,你可以去挑战拳王呀![碰拳][鄙视]
题主说的这个女人,在受尽家暴之后,最后选择了自杀[恐惧]!对于这样的女人,我真是又愤怒又悲哀[吐血]!我就想不明白了[what],你连死都不怕,还怕离婚吗?就算离不了婚,你也可以远走高飞呀!干嘛非得为这样一个人渣,葬送自己的生命呢?[吐血]
至于这个严重家暴,并逼死老婆的男人,我认为他罪大恶极!应受法律制裁!友友们,你们认为他有罪吗🤒?要判刑吗?[what]
有罪,罪不可饶,一个人打自己的老婆,说明这个人他不爱自己的老婆,老婆是用来疼爱的,是家庭主妇,是家庭里的支柱,没有老婆就没有家,就算你有家,也是一个不健全的家,所以说老婆是用来疼的,而不是用来打的,家暴是违法的。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起七四年时,蔡家河发生的一件轰动得家喻户晓的事:
五队郑某、怀疑女人和牛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打了女人,女人晚上上吊死了,娘家三十多人上门问罪,要郑某背尸游乡。
事情原委是这样;郑某女人因性格开朗,人长得也不错,在大集体生产队劳动时爱逗一些男社员调笑,有时甚至动手动脚,被郑某看见很不爽,怀疑女人与人有作风问题。
恰好一天天黑前、郑某出外做瓦回来,在田埂碰到同一个生产队,经常在一起劳动爱恶作剧男人牛某,牛某曾和郑某女人调笑。让郑某看到过。
这阵牛某是来田坎看稻田水,见郑某便装作遗憾地迎着说笑道:
“嗨,老郑你怎么回来了!我和你老婆商量好今晚来陪她睡觉哩,你回来了,这不弄成了!”
这虽然是句男人间的调笑话,早对女人怀有疑心的郑某便信以为真,他曾在劳动歇气时看到牛某和自已女人打过亲哩,但又没见脱裤子的事也熟人又不好发作,于是闷了一肚子气。
近黄昏时,郑某女人生产队劳动散活回家了,还末坐定郑某便气不打一处追问道:
“刚才牛某来门前田坎做啥?”
“你看见不知道,我知道他做啥”!
郑某:“是不是你约来等你的”?
“啥……我约来的,是我约来的又咋样”
女人劳动了一下午,也正累得有点脑火,故意这样回答气他。
谁知这一回答不要紧,正好更引发郑某的怒火,只见他抓住女人头发就是一顿打,打得女人鼻青脸肿。
晚上两口子各睡一房,第二天早上郑某起床,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于是他进了女人睡的屋,发现床上只有孩孑女人不見,于是他心里一慌,急寻到养猪的侧所,却发现女人在门后上吊,已解下已经死了。
这下事关人命非同小可,消息很快传到了不太远的女人娘家。
娘家也是一大户族人家,知道本姓岀嫁女子是被怀疑毒打上吊死的,一下聚结了三十多人,上郑某家兴师问罪。
见女人娘家气势汹汹来了这么多人,郑某自知理亏,跪地认错求饶,可娘家人岂可就此了事?
女人妈见女儿惨不忍赌地死去摊地上失声痛哭,三岁外孙见外婆痛哭也抱着外婆哭在了一块……
娘家人在七嘴八舌声讨过后形成统一意见,准备好白布带,要郑某明天捆背女人尸体去游乡,让大家都知道。
这事也惊动了大队马主任,马主任也算还是个热心人,第二天一早便叫上大队文书上门处理这事。
这郑某平时也还算好为人,又是生产队的好劳力,上有老母,下有三岁孩子,马主任寻思:人不死已死了,要是郑某被逼得有个三长两短,这孩子和老母今后咋办?要真让郑某背尸游乡,生产队农活正忙,还会影响当今的“抓革命,促生产”,但没个惩处又如何能消气平息前来问罪的娘家人?
这马主任是个农民干部,但从土改始也算“老革命”了,他一进门便同马列主义夹杂着土话,把郑某劈头盖脸地骂了个七进八岀:
“你个兔崽子东西,人家说句笑话你也信,你是猪老壳呀?好好一个勤快媳妇叫你捌死了,你对得住人家亲戚吗,毛主席早说过要团结,要文斗不要武斗,这下好了,家里谁料理做饭带孩子,你真是个自作孽呀……”
他骂了个够,也算是替人家亲戚出了口恶气,骂得郑某泪流满面,骂得亲戚也不好再出声。
骂够了又放缓口气对娘家人说:
“如果你们不服,那我就请文书写材料递上去,让他去坐几年牢,这是他罪有应得,(那时法制不健全,他说话还是起作用)不过得先让他把媳妇入土为安,再想好孩孑怎么办,他说这话故意看了看死者的娘家妈妈。
妈妈一想也是,人不死已死了,女婿平时对自已逢年过节看望也还算不错,要真让他坐牢两个要人抚养的三岁五岁孩子咋办?不是更遭孽了?事已至此,只好忍痛作罢……
'女人死了,郑某深深悔恨自已的过错,有时悄悄在老婆坟前呆持流泪……他没有再娶,独自抚养大两个孩子,也算是在用一生弥补对孩子愧疚,老婆的罪过了。
(本文是讲述一个过去和题问类似的故事,並非是以当今法律角度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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