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夜谭!绝对不可能!
在中国,要执行一个死刑犯,从被捕到审讯,从一审到二审,从地方高法终审到最高法院复核,再到最高法批复,需要漫长的时间。如果不是特别案件从重从快,一般两三年,多则三五年。
女性十月怀胎,如果是在被抓捕时已经怀孕,关押期间就会一清二楚,用不着等行刑就分娩了。
一般对女性犯人的判决和执行,都会非常慎重。如果很慎重,就需要时间。很少有听说把人一抓进来,不到一年就执行死刑的。少数特殊案件另当别论。
说个好玩的事情吧,罗翔老师讲过一个案例,说一个女犯被判处死刑,狱警看她年轻貌美,起了坏心眼,对她说,怕吗?我可以帮你,我国法律规定,不对孕妇用死刑,你明白我意思吧?
这里面就透露出来了很多问题,比如说女犯在狱中通过各种方式来让自己怀孕,该怎么办?
还得按规矩来,既然怀孕了,就要免除或者是暂时的免除死刑。
但是可以进行追溯谁谁导致女犯怀孕的,外界人员还好,一旦查明有"内部交易",那就好玩了。
孕妇没有死刑,或许是道德唯一胜过了法律的处置办法。讲道理,按法律,只要责任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判处死刑。
但道德上认为孩子是无辜的,这叫一尸两命呀,怎么能够这样?所以怀孕成了一个很好的免死金牌,在死刑面前有了豁免权。
合适吗?我认为非常的不合适,这个道德太不道德了。
首先一点,孩子顺利降生,以后该怎么办?
孩子出生后,母亲还是该怎样判怎样判,最起码也得蹲一辈子,对孩子公平吗?他或许在母亲眼里只是一个紧急避险工具而已,自己的"替死鬼",谈什么道德。
其次,既然认为未出生的婴儿有人权,为什么没有对应对堕胎法?一个普通的母亲可以随意的选择去堕胎,杀死自己的孩子,但一个罪大恶极的母亲却可以用未出生的孩子作护身符,用来逃离死刑?
所以还是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的好。
这处理包含两方面。
一是对女死刑犯的处理。首先是暂停死刑,然后报验检查确认怀孕是否属实,一旦确认属实,那么死刑将会被停止,由法院重新审判,一般情况是改判死缓。
二是对司法机关的处理。死刑犯,特别是处于生育年龄的女囚犯,都会做相应的检查的,确认身体无异常。出现怀孕而不知,说明整个案件执行过程出现了重大问题,很多人要被处罚的。
谢邀!
死刑是一种最残酷的刑罚。一般只有穷凶恶极的人,才会被判处死刑,但要是一个女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怀孕了,那她还会不会被执行死刑呢?
稍微懂一些法律的朋友可能都知道,在我国如果女性在被审判时怀有身孕,为了保护无辜的小生命,这些女性都不会被判处死刑。而对于一个已经被判了死刑的女犯人,如果她在执行死刑之前怀孕了,那也会遵从这个原则停止执行死刑,这种情况一般会改判为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即使她后来生下了孩子,也不会再被执行死刑。
看到这小伙伴们可能会担心,一些人要趁机钻空子了。事实上在入狱之前,犯人们都要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已经怀孕的犯人会受到特别对待。而在收押到接受审判的日子里,她们会被专人严加看管。再加上女监狱一般都搭配女狱警,因此想要趁机怀孕逃避刑罚是很难的。
不过让小孩出生在监狱里,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所以大家还是要遵纪守法,不要误入歧途哦。
回答这个在问题前,先回答一个问题,怎么怀孕的?谁的孩子?
一般来说,一个女犯人被判处死刑,时间是很长的,从抓捕到检察院批准逮捕,再到提起诉讼,再到法院判处死刑(一般都会是好几个审判,如一审二审等)再到最高院批准和核发死刑令,正常情况下,最快也得十个月以上,大多数得一年以上,对于案件复杂的,检察机关还要求公安机关多次侦查补充,哪有那么快和那么容易就是把一个女犯人判处死刑的?
因此,超过十个月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怀孕的,看守所里,女犯人要么单独关,要么是跟其他女犯人一起关押,身边都是女犯人,何来怀孕一说?
因此,女犯人怀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孩子一定跟她有接触的男人有关,且还得是频繁接触的,即便是男律师(辩护人),也不可能随意行事,如此下来,就只有一种可能,看守所民警,如此,那就是犯罪了,要追责。
如果真的有在抓之前就怀孕,被判处死刑的时候快要生了,怎么办?这个时候,公安和看守民警同样要负责,因为,法院不知道就判处了死刑,带沟里了,肯定是不行的,没有提前报告,导致不好的影响,相关人员必然要追责。
再退一步,如果确实发生了,怎么办?按照国家法律,孕妇不适合死刑,上报最高院,院长批准,解除死刑,孕妇可以免除一死,如此,一波人就要倒霉了。
怎么看?还能怎么看,我一开始就说不要小看女的,不要看表面说什么,不要看表面表演什么。要扒开现象看本质,表面的一般都不是真实的。
想想两个细节:一是王某四次进入周某房间,二是王某还网购避孕套。有哪一个强奸犯还他妈的有心思有耐性网购避孕套,而且,最终没有用。这违反常理,应了那句话,事出反常必有妖,妖在哪里?
想想什么情景要网购避孕套,有人要求用呗。深夜网购都网购了,结果没有用,为什么?你品,你品,你细品。
你想想那玩意什么样?有圈有套,哈哈,活生生一个圈套吗。
万众关注网络热议,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随着警方的侦查定性,终告结束,拘留15天的处罚。
从警方的定性来看,此女谎话很多,手段层出,有色诱的可能,在中国男人只要和第三方异性发生关系,大概率就是男人的错。
我认为男女单独相处时,女的如果没有热情和好脸色,男的一般不会出现出格之行为,男方都是在女方有暧昧之时,男方才会想入非非。
纵观阿里男员工曲一的表现,我认为属于男人中情绪和控制性属于比较好的一种,作为丈夫应该还是比较忠诚的。
四进四出女下属房间,又离开家中千里之远,最后一刻却能拿着手机点卖逼孕套,而没有发生关系,进行男人的冲动,在没有在规定时间拿到避孕套而能自行离开,从这一点看就做的非常好,从而避免了人生之大难。
我个人认为开房卡和购买避孕套肯定是经过女员工同意,所以警方才不认定刑事犯罪,只给冶安拘留处罚。但我认为如果是在女方一切同意之下,那拘留又是凭什么作出?
如果仅仅是为了平网怒和女员工的不依不饶大可不必,毁掉的男人真的很可怜。
阿里公司是不是该对女员工展开一下约束女员工行为规范的会议,杜绝以后男员工又陷落。
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