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中奖彩票以及银行卡到指定的彩票中心领取,注意中奖彩票不得污损,否则视作废票,不能兑奖,具体过程:先登记个人信息,再进行彩票核实,然后纳税,即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最后才是领奖。友情提示:领奖之前千万不要喝饮料🥤以免被憋醒。
1、带上彩票、身份证,然后到所在省的福彩总站领取。本省省会城市的彩票总站为本省的总站。
2、到福彩中心后,要填写相关信息,里面有包括身份信息、中奖彩票种类、金额还有银行卡信息。工作人员会使用彩票中心独立的操作系统,把你的个人信息录入并打印在一张A4纸上。
3、在上面这些流程走完之后,彩票中心的工作人员会通过相关设备来检验彩票,核对无误后开出现金支票;
4、接下来就是一些公开性的流程,戴上面具和玩偶服领奖,接受采访,还可以进行捐款;
5、如果你有银行卡(没有可凭身份证开户),工作人员会带你入账。
二、按照我国法律对偶然所得税的规定,500万应交20%个人偶然所得税,所以要扣除100万的偶然所得税,实际到账是400万。
扩展知识
偶然所得税
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
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对于大家常说的1万元的起征点,是专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 (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500万大奖得主首先要到市福彩中心兑奖,然后还要到省福彩中心确认。您需要向兑奖员出示彩票和身份证,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兑奖登记表》。接下来,您只需等待一段时间。您的彩票将通过中心机房计算机验票,进一步核对。根据有关规定,单注彩票中奖金额10000元(含)以上的需缴纳20%的个人偶然所得税。中奖500万,你需要缴纳100万所得税,实际得到400万元。 当然,您还必须注意兑奖期限是30天,逾期不兑视为弃奖。
捡到中奖500万的彩票,自己去领奖犯不犯法的关键是该彩票是否实现了“确权”。
在街上捡到中奖500万的彩票,失主来认领,到底应不应该归还?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无论捡到什么东西、无论价值大小,都应当返还给权利人,何况是价值500万元的彩票。而且从《民法典》的角度来讲,拾得人不仅应当返还,还应当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或者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比如结合《民法典》314条、315条、316条来看,拾到他人遗失物品后,正确做法应当是通知权利人来领取,或者将其移交给公安等相关部门,如果不知道权利人是谁,应当发布招领公告,且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对遗失物妥善保管;如果在权利人领取前,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将遗失物灭失、损坏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彩票作为一种有价凭证,如果丢失,当然也属于“遗失物”的范畴,也适用于上述《民法典》对遗失物的处理方式,理应归还权利人。但是,彩票又不同于其他物品,因为彩票具有不记名、不挂失的特点,也正是因为如此,对“权利人到底是谁”的确定就具有很大的难点。再结合500万彩票的兑奖流程,所需资料只包括兑奖人身份证以及与身份证相对应的一类银行卡,并不需要兑奖人提供购买彩票时的支付凭证。也就是说彩票兑奖“只认票,不认人”,那么如何确定“失主”就是最大难点,捡到者如果拒不承认彩票是捡来的,那么理论上也能兑奖。
但是,倘若遗失彩票的权利人能充分地证明彩票确系他丢失的(比如之前拍了照片,照片上彩票的流水号与丢失彩票的流水号完全一致),那么即便他丢失了彩票,彩票的所有权仍然归他所有,并不会因为彩票不记名就会发生所有权上的转移。如果彩票确权成功后,拾得人仍然拒不交出彩票,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甚至是侵占罪,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对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而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根据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可处以2年以下或者2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以上法律法规的解释,再结合彩票“不记名、不挂失”的特点,这一问题就显而易见了,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拾得人应当归还彩票给权利人,如果无法确认权利人是谁,那么应当移交给公安等相关部门,且在保管期间应当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后期权利人通过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确系权利人的,“确权”后,彩票依然归遗失者所有,拾得者拒不交还或者私自兑奖,则构成不当得利甚至是侵占罪。
当然,假设拾得者拒不承认彩票是捡拾而来的,权利主张人又拿不出切实的证据,鉴于彩票“不记名”的特点,实际上没有切实有效的方式阻止拾得者兑奖,在彩票、身份证、银行卡都提供齐全的情况下,彩票中心没有不予兑奖的借口。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可能发生,那就是拾得者自觉将彩票移交给了公安等相关机关,但是没有权利人来认领,或者权利主张人没办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该彩票确系他所有。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的是,倘若没有人来认领,或者认领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那么即便这张彩票“价值”500万,任何人都没有兑奖的权利,包括司法机关在内;
再者,彩票的兑奖有效期是60个工作日,如果超过兑奖期限还没有人来认领、兑奖,那么彩票自然作废,即便后期权利人来认领了,彩票中心也不予兑奖;
第三,根据《民法典》第318条的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一年后早就超出了彩票的兑奖期限,所以即便归国家所有,价值几乎变为0了。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在街上捡到中奖500万的彩票,假设失主能够提供切实证据证明这张彩票归自己所有,那么拾得者必须归还彩票,否则就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甚至是侵占罪,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是鉴于彩票“不记名”的特点,权利主张人又很难拿出切实证据证明该彩票确系他所有,因此拾得者如果拒不承认该彩票是捡来的,按照兑奖流程,他凭票是可以兑奖的,只不过道德层面会受到谴责,而且后期一旦有新证据证明他的彩票是捡来的,那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层面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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