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犯罪-侮辱罪。
《刑法》对侮辱罪的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拓展资料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侮辱别人虽然不被法律认定为罪行,但却是一种道德上的错误行为。无论我们身处何种环境、处于什么样的情绪状态,我们都有责任对待他人的尊严和尊重。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和自尊心,被侮辱会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和痛苦。
我们应该尝试理解和包容他人,学会换位思考。与其以侮辱来回应别人,不如以善意和友善的态度去缓解冲突。毕竟,展现出善意和尊重并不难,但它却能够带给人们莫大的安慰和喜悦。
当然,我们也需要学会处理和化解自己内心的不良情绪。发泄和对他人进行侮辱不会解决任何问题,只会进一步加剧矛盾和伤害。要想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我们需要充满理智和善意地对待他人,即使我们与对方存在分歧或矛盾。
总的来说,侮辱别人是不道德的行为,不论是否被法律所捉住。我们应该树立起良好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尊重他人的尊严和权益,以更友善、更理性的方式去与人交往和处理问题。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宽容和进步的社会。
侮辱别人肯定是有罪的,我上初一的时候,有几个学生混混无恶不作,打骂同学、给别人衣服上喷墨汁、往同宿舍同学脸盆里撒尿、甚至强迫低年级男生手淫取乐。其中一名受到侮辱的学生不堪受辱,告诉了家长,最后听说是被送到少管所关了几年。
我上初一的时候,学校里有几个恶霸,各种欺负捉弄其他同学,在大人看来,这就是小孩子之间的恶搞游戏,可是小孩子的世界很小,他们的行为真的给别人的伤害挺大的,有的甚至是一生的阴影。
我上学当时还没有“校园霸凌”这个词,但是“校园霸凌”的行为一直都有,有的坏学生认社会上的混混当大哥,染着非主流的头发,在学校里吸烟喝酒说脏话,他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帅,其实周围老师同学都很讨厌他们。
侮辱别人不管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是不对的,也不管是什么引起的。我们不能看别人先违法了我也就有了违法的理由,这肯定会加剧矛盾,引起更严重的违法。
首先从我们的法律上说有明确规定的,从《民法总则》来说公民拥有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的;《刑法》来说恶意诋毁他人,情节严重的,受害人可以告你侮辱诽谤,要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不能有随意侮辱诋毁等伤害别人尊严的行为。即便有分歧和矛盾也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
再说从道德上来讲,如果侮辱别人,周围的朋友同事甚至陌生人都会对你有个评价,不经意间他们会认为这个人有问题,会疏远你不愿意再跟你打交道,时间长了个人的人格品行上就崩溃了,那就损失大了。现在都是和谐社会了,我们的国家的法治越来正规,为人做事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侮辱别人肯定是犯法的,如果情节恶劣的话,造成被害人伤亡的有可能涉嫌犯罪,那么就不是犯法而是犯罪,因为公民的人格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公民的人格权和民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任何人的公开侮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犯法。
1、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包括侮辱和诽谤。侮辱,即通过文字、语言、图片公然辱骂、羞辱他人;诽谤,即故意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
2、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这是名誉侵权的结果要件,必须存在这一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导致这种评价降低,才构成侵害名誉权。
3.是否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判断标准,只要针对他人的诽谤和侮辱性内容已经为第三人知道或者可能知道,即已经公开或者可能被公众所知,就可以推定出他人的名誉权因此遭受到了损害。这里的可能被公众所知是指虽然无法证明该诽谤和侮辱性内容已经被第三人知晓但根据其所发布平台、发生场合的开放性、传播性足以使第三人知道
侮辱别人犯法么?
侮辱别人是违法的,刑法里是有侮辱罪的,侮辱他人构成犯罪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可是要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侮辱别人肯定犯法啊,其实侮辱别人,对方受到的伤害有可能非常大的,甚至有可能留下永久的阴影,更别说如果可以随意侮辱别人,那么这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子啊,你侮辱他,他侮辱你,别人听到以为是真的,你找他报复,他找你报复,那不成了原始社会了?
只有文明,和蔼的社会才能更好的推进人类文明
好像国家法律好像没有这一条,不过有一点你羞辱别人真是很不道德,羞辱别人等于羞辱自己呀,别把自己看的智商很高,其实你啥也不是,在这个社会要互相尊重,文明道德至上,要礼貌待人嘛,在当今社会千万别带着有色眼镜看别人,要做一个文明礼貌的好良民。
如果有人散布谣言侮辱我,小小的侮辱,没有给我造成经济和名誉上的大损失,我强装不知,当着没有这回事,事事都想与人计较,自己也好麻烦,也很累,世上哪有人在背后不说人,关键是你怎样去对态人家说你的事值不值得你计较,侮辱你的人出于什么目的,他的品质和素质怎么样,都是要了解,不和一般人计较总是好事多。喜欢侮辱人的人,你大方不给他计较,但他到时侮辱别人,别人要斤斤计较,与他闹起来,就有可能小事闹出大后果,这样的事情会上多的是,放过了人家更是放过了自己,人有容乃大,人有容乃福。但是话有说回头人都是气血变成的,再大方的人也还是有限的宽容,对方侮辱你给你造成了名誉和经济上的大损失,不管是谁都不会放过他的,一定要他一个说法和赔偿,具体用什么方法解决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看你自己是什么样的性格人,暴燥不计后果的人,就会用野蛮的行为来吵闹打架欲想达到目的,这种方法是最不可取的,最后的结果是“鸡没抓着,还亏了米,后果无法想象。聪明有智力的人,就会选择政府法律解决,轻轻松松达到自己的目的,后果无忧。
一笑了之不入心,时间说话变真伪,肉眼凡胎难识心,天眼查明还自清,佛眼慈闵观世界,慧眼识人福自修,魔中祸患需在意,别乱心智路自清,逆境里面生坚韧,不逃不避任遂溪,自古风城狂风雨,不娇不躁运自来。
谢邀
在我看来,首先要明确,这个谣言对于你来说是无关痛痒的类型还是直接影响到你的类型。
如果是前者,让他去说,如果是后者。
那么还要分清楚,有的诋毁是清者自清,越解释越不清楚的,而有的诋毁是你一定要去证明,否则会影响到别人与你相处或者对你的看法
事实胜于雄辩,与其和那些诋毁自己的人对骂个你死我活,倒还不如做好自己,那样闲言碎语就会随风消散的
谣言止于智者。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时间是最好的见证人。但是,对于侮辱人格和名誉的谣言散布者,必须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是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了公民的个人名誉权。必须让始作俑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侮辱别人也是侮辱自己!
说出不堪入耳的话,表面是侮辱课别人,道恰恰也证明了她自己的人品人格教养和人性分裂,里子面子撒一地,最终丢人得还是她自己。
首先侮辱他人就已经违法,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侮辱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属于前款罪,告诉的,公安机关才会处理,当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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