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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踢7次公交驾驶室,公交司机被踢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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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在机舱内大声呼救,称饮用水里被投毒,面对这样的“闹剧”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现在的人生活压力较大,故而引发部分心理素质差的人突发癫狂,一旦发病,各种幻觉都有可能出现。我是一个从医三十多年的医生,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安慰好患者,尽量让他平静,如没有伤害他人的举动,切忌将患者拘留,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我认为,目前社会对部分精神病患者关心不够,道致这些本没有能力自食其力的人流浪街头,以垃圾堆里的食品残渣为生。国家富强了,各地方政府应该多开一些免费精神病疗养院,收留这些流浪街头,无家可归的病人。

连踢7次公交驾驶室,公交司机被踢中要害

大家好,看了这则新闻以后,家居小帮觉得:面对这样的“闹剧”,航空公司方面在航行中应制止这种行为并全程监控行为人,避免进一步危害航行安全。而后把此类人列入黑名单,并且通报全行业。而乘客方面应做到“冷静观察情况、不跟着起哄、寻求机务人员的帮忙、必要时协助机务人员”。

此次“闹剧”的经过是这样的:闹事的乘客在飞机起飞后不久,情绪异常,声称自己遭人陷害,被下毒。机组人员人员应其要求广播寻求医生乘客的帮忙。后来,该名乘客起身并前往飞机前部驾驶舱的方向。乘务长发现其行为后,为了飞机的航行安全,与其他同事一起将该乘客控制在座位上并全程监控,直至飞机安全降落。

连踢7次公交驾驶室,公交司机被踢中要害

事件的处理结果:飞机安全降落目的地机场后,涉事男子被移交给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第201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里面的第二十五条:禁止在飞机机舱内做以下行为:1.吸烟;2.抢占座位或行李舱;3.打架、酗酒、寻衅滋事;4.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5.扰乱机舱内秩序,危及飞行安全等行为。而且针对这些行为,公安机关可依照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办法,对行为人做出处罚(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行为的根据轻重——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扣留等措施)。

在这次飞机闹事事件中,小帮为机组人员的冷静且机智的处理方式鼓掌。在保证飞机安全航行和其他乘客的安全前提下,有效地控制住了闹事人员,避免他做出进一步危害航班飞行安全的事情。

我是家居小帮,认同我观点的头条友们,请点个赞,关个注。么么哒(づ ̄ 3 ̄)づ

男子连捶司机18拳又踢4脚,你怎么看

好事,打人者可以做为教才,看怎么惩罚,就看司法部门的了,人民群众可以看样子学习,社会风气的好坏,这些处罚就是榜样。处罚的当,既教育了打人者,又使人民群众知道打人要付出代价的,

首先为车上众乘客点赞,是他(她)们的善良与爱心及时阻止了恶性事态的发展,没有像其他公交车一样造成车毁,多人伤亡,使全车人平安回家!

人和人没有太多仇怨,即使公交车司机让乘客自觉乘车,自觉站位,那也是因乘车人过多,拥挤,也是为了乘客安全考虑,乘客为何不能理解?为何不能听他(她)说你几句,你的面子重要还是全车人的生命安全重要?

再一个男子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打公交车司机18拳踢4脚,无法无天,置全车人生命不顾,实属可恨,应该判刑!你即使练拳击,公交车司机不是你的陪练,行驶中的公交车也不是你的练拳击场所,你这是拿众人生命开玩笑,你这是无视国法!

希望国家出法好好治理这类人!

希望乘车人文明乘车,自觉站位,公交车司机如果什么不对,可以投诉相关部门处理,切不可在公交车行驶中打司机,因为司机的一个方向盘会导致众多人生命不保。

也希望公交车司机,礼貌待乘客,语言文明,态度好一些,不要因小事情对乘客大发雷霆。

21世纪的人类社会,需要人人文明,人人礼让,这样人类才能和谐相处,大家生命安全才会有所保障!

谢邀!

判决结果:

他喝酒了,忘了自己做的事,视频回放给他看,他浑身都冒汗了,他本就是个善良的人,经过教育他非常诚恳的认错了,然后就没事了。某天下一个打司机抢方向盘的人也是这么个情况。法律啊,警察叔叔啊,你们要惩罚的、要管的到底是些什么样的人呢?!

打18权,踢四脚。首先打人都者必须严惩!不管发生什么问题,用权头解决问题是愚蠢的。但看问题我们也要客观公正。打人不对大家都知道,但是造成矛盾升级的,不光是乘客,有时候司机也有问题,态度好一点,少说一句,可能什么问题也不会发生。这个视频我看过,发生挣吵后,有位女乘客把和司机吵架的乘客拉到后边去了,这件事本来就过去了,但是司机师傅又说难听话,刺激这位乘客,才发生打司机师傅的事件。重庆事故,司机师傅和乘客挣吵长达5分多钟,并双手离开方向盘和乘客对打,这样的接果司机师傅是该意识到的,但就是互不相让,造成事故的发生。公交司机师傅很辛苦,有时候心情不好,这个对绝大部分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乘客各色人都,少说一句又怎么样啊!

我是公交司机的爱人,我只想对路怒症的电动车和私车车主说一声,我老公有73岁的妈妈和70岁的老丈人,如果谁敢打他我就让这两个老人也去打他们。再补充一点我们的女儿是练武术的最近正在练习棍术,老人,孩子如果看到她们最爱的人被欺负了打你们我可拉不住。孩子的棍子招呼到你身上我也不会拉的![酷拽][酷拽][酷拽]

陕西一男子在公交上猥亵女乘客,被制止后还殴打司机,你怎么看

网友的观点有用吗?在没有正能量只有金钱唯上的时代这种流氓,打司机,夺方向盘,高铁霸座,甚至欧打警察,打老师,打医生,不胜枚举天天都在上演,违法成本太廉价,靠道德来约束没有素质的东西可能吗?社会在进步发展,我们的法律还是停滞不前?醒醒吧!我可爱的国!

周师傅说“我穿着公交制服,我不能打人”,猥亵男持续打击周师傅面部1分钟,无人制止所以车上的这些都是死人吗?

我的看法,很勇敢,很敬业,很恶心,很心寒。为姑娘的勇敢而鼓掌,为周师傅的敬业而喝彩,为变态猥亵男而恶心,为冷漠的乘客而心寒。

姑娘是勇敢的。姑娘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遭到猥亵时敢于保护自己。有的人可能默默忍受,有的人可能皱眉避开。而有的人选择保护自己。姑娘这大喊一声变态,保护了自己权益,也会让这个变态狂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喜欢这个姑娘的果敢,也希望姑娘们都有这种气质。《刑法》规定的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不过这里是否属于强制猥亵存在争议,可能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加上变态猥亵男殴打司机周师傅的行为,如果达到轻伤以上,就是故意伤害罪,那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毋庸置疑,最后这个变态猥琐男会数罪并罚,恩,希望他的不会菊花太盛开。(希望姑娘可以再勇敢点,在殴打周师傅的时候,也可以上去帮忙制止)。

周师傅是敬业的,处置也很到位,停车,防止冲突影响行驶,开后门,让着急有事的人先走,堵住车厢,防止变态猥亵男逃跑。教科般的处置了吧?但是我很心疼,心疼周师傅的敬业,为什么不还手?因为穿着制服,所以不能打人?什么时候穿制服反而变成弱势了?难道因为穿着制服,正当防卫都不能有了吗?公交车公司的规定是否有问题?

至于变态猥亵男我不想说什么,写起来恶心,会有法律制裁他的,只恨我不再车上,不然肯定上去踹两脚。那些乘客真的让我心寒,周师傅在被变态猥琐男殴打的时候,真的是坐着看热闹啊,你们坐得住的啊?没有觉得变态猥琐男那一拳拳砸向周师傅的时候,都是砸在自己心里的吗。如果我身边都是这么一群人的话,真的是人间不值得。

连踢7次公交驾驶室,公交司机被踢中要害

乘客交费坐车,即与公交公司签订了合同,理应把乘客送到目的的才对。而司机周师傅为了一个女子遭男子猥亵就将早高峰期的乘客赶下车,这属周师傅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责任。

司机周师傅听见女子的求救,便停下车,不顾乘客的缓急,没有做到他应尽的义务。

乘客女在受到猥亵男的攻击后,本能的喊叫,这属正常。而她并未遭到威胁生命的紧急关头,做为司机应在不影响乘客运行的情况下,协助该女子抓获猥亵男。如,报警或将车开到附近的派出所,或正常开车,待猥亵男欲下车时,可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而不是将乘客赶下车,独自一人与猥亵男撕打,却反被打。

如该女子正在被猥亵男施暴时,且该男子的实施行为仍在继继而有越来越重时,此时司机应停车协同乘客制止他的犯罪行为。

周师傅救人心切,可以理解。但他把自己的职责忘了,而单身一人同猥亵男博斗,最终还被打,确实让人气愤!

而全车的乘客如有一人上前制止,也不致于周师傅停车与其搏斗。

全车乘客的冷漠使猥亵男色胆包天,为所欲为。

该猥亵男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司机周师傅见义勇为的精神,点赞!

你以前曾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枪毙死刑犯的一些场景

83年看过,一次枪了二个,一个是邻村的,一个是本村的,邻村那个从后心脏打进去没死,又被扎了一刀,本村那个一枪就死了,然后家属用拖拉机把尸体拖回去换衣服,后背的枪眼大,前面出来的洞只有中指那么粗,失血浑身白的象猪皮,也没感到害怕

八十年代中期,我在农村一所中学读高中。一天,学校里传闻要在一个叫“杀人冲”的地方枪毙一个强奸犯。

那是一件轰动全校爆炸性的新闻,因为我们长这么大,从未亲眼目睹此类事情。“杀人冲”距离学校有四五里路,那天又是个周末,许多胆大的学生和附近的群众都到那里去看。

上午十点左右,我们学生和闻迅赶来看热闹的群众到了目的地,现场人山人海拥挤在“杀人冲”附近的土坡上,远远的看着,等待执行死刑犯的那一刻。

枪毙死刑犯的地方,就选在“杀人冲”挨近公路边的一个低洼地带。周围一两百米空旷之地不许围观者挨近,只见几名军人扶着接近瘫涣走不动路的罪犯,一步一步走向刑场。在经过几名军人的一番操作处理之后,在犯人的背后划上圆圈,只见一名军人握枪朝犯人的背后射去,一声枪响,犯人应身倒地。

行刑的那一刻,山坡上围观的人群静悄悄,有的可能被吓傻了,把头扭向一边,不敢直视场面,有胆大的,就往山下走,到刑场附近观看。我们也是胆小,只能远远的看着。

大约过了几十分钟,就有家属匆匆过来收尸了。

我们听说,这个被枪毙的人,是我们区(那时叫区,现在叫镇)的一个30几岁的年轻人,姓吴,惯犯,犯了强奸罪,由于性质特别恶劣,在本地连续有几起强奸案,民愤极大,经过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八十年代的时候,农村偷牛盗马、入室抢劫、强奸妇女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民政府为了杀一儆百,凡民愤极大的抢劫杀人犯和强奸犯,一经核实并报中院批准,达到枪毙的,行刑的地方就选择在作案之地执行,以示警告那些正在或准备犯罪的人尽快收手。

从那次在本地看到枪毙死刑犯的场景后,好像又过几年,也是我们地方的,一个公社(相当于乡)的武装部长,犯了强奸罪。但是,他作案之地不在农村,听说是在另外一个城市,后来,拿到他作案的城市去枪毙,我们也只是从贴在街上的公告知道的。

如今过去几十年了,当年当学生的时候,目睹现场枪毙人的情景还历历在目,现在回忆起来,还心有余悸!

朋友们,执行枪决死刑犯的场景你们也曾看到了吗?那种场面是不是令人起到一种警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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