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是旅行社和游客直接的桥梁,在整个旅游服务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导游变更旅游计划该如何安抚游客呢?
如果是不可抗力引起的,首先要向全体游客解释清楚,争得游客谅解并向所在旅行社汇报情况。比如因大风浪原因导致游客不能出海垂钓,在争得游客同意后将行程推后或变更为其他活动项目,这样客人也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是导游擅自改变行程,对游客造成损失。那么导游将主要承担游客的损失,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旅行社和导游都应向游客道歉,对受损游客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安抚。安抚可以是赠送旅游景点或者直接是金钱赔偿,这个是可以协商。
作为一个河南人,首先要说的是,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但网上把这件事炒得热度还不低,一些媒体包括一些自媒体也拿这个事大说特说,甚至直接开启“地域黑”模式,这就有些过了。
还是那句话,不管什么原因,打人固然不对,但现在警方没有给出官方的调查结果,直接就开始“地域黑”显得不是就事论事。万一调查结果公布后,事情起因和大家所想像的有些不一样,到时候不知道这些参与恶评的网友又会有怎么的看法。
不是要为河南旅游说些什么,虽然这么多年河南的旅游形象,特别是焦作旅游服务一直走在全国旅游服务标准的前列,甚至在前些年还得到了全国唯一的一个国际旅游杰出服务大奖,但总会有一些和旅游相关的人,因为个人素质和利益原因,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儿,但焦作旅游的总体形象和服务标准,还是很好的。再说,这种事儿,放眼全国,也是都有的事,本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拭目以待警方结果就好了。
可悲的是,旅游目的地正好在河南,游客又正好是陕西游客,这两个网上相爱相杀的“冤家”,因为这么一件事,给一些无所事事的网友又找到了一个好的“攻击点”,于是键盘噼啪响,唾沫满屏飞!公正客观的观点就不多说了,一些借机抹黑河南的,还有一些对陕西幸灾乐祸的,那些个言论,还是不贴出来了......
不说那么多了,还是等警方的调查结果吧!
看到这样的事件着实令人气愤,如果是旅游司机阻止上车卖货而无辜被打,要为司机这样的正气凛然点赞。
我们这里曾经也听说过有司机和玉器店串通的事。司机在去景点途中,先把人拉到玉器店,买下所谓正宗的蓝田玉。司机可以拿到车费补贴。
蓝田玉曾被帝王宠幸,也是李隆基送给杨玉环的定情信物,只可惜李商隐笔下“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所描写的蓝田玉,被他们以次充好,这种店家联合司机欺骗旅游者的行为实在可恶。
还有一些司机把游客拉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吃饭,强制消费,也是屡见不鲜。
这次旅游司机被打,可见兜售人员的嚣张。遏制不正之风,迫在眉睫。不能让景区的形象受损,更不能因此类事件的发生而影响到出游者的心情。
在公安机关未公布真相之前:
一、陕西某些官媒、陕西部分网络大V,不停转发、带节奏的用耸人听闻的标题煽动民众,仅引用部分人的口述就定义事件,实在不妥!
二、此次事件不能只听片面之词,打人者为什么打人?被打者有没有刺激性、侮辱性言语?这都需要公安机关调查真相之后才行。
三、这个事件留给我们每一个人一个启示:如果是你,有人当面骂你或侮辱你,你会怎么办?
四、这次事件已经被陕西媒体带偏了方向。希望官媒别带上地域顷向性。否则就丧失了客观公正!
真相还没出来,各种地域黑就开始了 , 车上那么多人,为什么,导游乘客没事,专门打司机,另一种说法,人家上车卖东西,司机一句一个贼你妈,一句一个贼你妈,最后才被打,如果真是这样,我只能说 ,打的好 打的秒
楼主作为陕西优质本地资讯创作者发出这样的提问让我感到甚是惊讶!
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不把事件的整个过程发表出来?为什么不把事后官方的调查结果发出来?这样也好让大家参考发表意见不是吗?
纯粹的一个标题,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让地域间的人们发生矛盾。有制造舆论挑事的动机!
建议楼主把我所说的事件过程、官方调查结果发出来。要不然,还是赶快把这个贴删除了吧!
12月24日,湖南长沙生态动物园大象馆一名驯兽员遭大象踩踏后,送医抢救无效身亡。现场视频显示,驯兽员倒在地上不断遭到大象攻击。记者从天心区应急管理局了解到,动物园方曾告诉调查人员,初步怀疑是大象发情导致伤人。 视频加载中...
只能说这个导游是真正的好人一个,一个真正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男人,但是对于这样的事情也是非常的痛心非常的惋惜,为了救别人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的家人他的孩子怎么办?真是无尽的心酸无尽的可怜呢,主要的责任都是那些不遵守规章制度的随心所欲的人,真的是一辈子都应该遭受良心道德的无尽谴责,这一辈子永远都活在痛苦之中,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自己都不把生命当一回事,还牺牲了另外一位好心人,值得吗?
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这简直就是血的教训,不遵守动物园的相关规定,竟然跑到冲进院内与大象合影拍照,被人赶出后不甘心又去摸大象的尾巴,而导游见状不顾自己的安危拼命的去护送游客,却被大象用鼻子卷起高高的摔在地上,当自己爬起来的时候,却被大象一脚踩死,可以想象一下这是一个多么有责任有担当的男子汉?这两位游客是否应该赔偿一定的责任?那是当然必须的,死的人本来应该是那两位游客,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好男人!
游客应该一辈子活在无尽地良心愧疚当中吧,只是可怜牺牲了一位真正的好男人,太悲哀可怜心酸,想一想他的家人想想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将来怎么办呢?真是心里非常的难受,希望好人一路走好,所以这两个游客这两个肇事者应该拿出更多的金钱物质来抚平他家人为以后的生活有所保障,这个是最起码的良心赎罪吧!
游客必须承担道德上,不守规游园规矩的责任。因为,他们不听有关人员的劝告,一再地去戏弄大象,才导致导游不幸遇难!所以,这两位游客必须出来向死者家属道歉!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惩罚和罚款!如果这两位游客还是人的话?如果这两位游客还有人味和良心的话?必须多拿出些钱来,以赎罪的心情去赔偿给死者家属!因为没有导游的挺身而出?死的一定会是这两位游客中的某一个!那么人家导游用生命来换回这两位游客的生命安全?仅仅让你拿出些钱来赎罪?你们还觉得很吃亏吗?如果换个位置想想?让你俩其中一个被大象踩死,别人给你家属赔偿钱,你们有谁会愿意?因此,在这社会氛围中,如果你想做好事或见义勇为?那么就最好先看危险程度了?否则,人没了,也许只能换回一点掌声?那又有什么用呢?家人的生活与痛苦谁来承担呢?有新闻报道说有一青年见义勇为不幸遇难!而被救者则笑着说,我又没叫他救,他死了与我何干?所以,做好事还是量力而行吧。
仅从媒体采访报道下结论,为时尚早!
我们应该耐心等待泰国政府调查结果,目前泰国旅游景点经营人和产权人,把责任推给了中国两位游客,但中国游客否认不文明行为激怒大象这一说法,可以肯定的是领队是解救游客而殉职的,是不是“见义勇为”行为,一要泰国政府调查结果,二还要有申报程序。
我认为,泰国旅游景点经营人和产权人,是侵害主体,应该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景点方没有设置隔离栏,没有防护栏,没有采取解救行动,没有避险逃生预案,造成游客与大象近距离接触观看,使大象有过急反映,野性大发,自卫是动物天性,游客多了,大象感觉有危险!旅游景点方存在严重过失,与领队殉职,存在因果关系!
最新消息,死者家属否认泰方赔偿方案,泰方承诺尽快调查事故责任人,得出结论!做为游客,花钱购买旅游服务,旅行社有义务、有责任确保旅游者安全,否则,要承担渎职和违约责任,领队解救游客行为,可以认为是职务行为,做为旅行社(公司)应该予以表彰,对死者亲属予以慰问和抚恤,先行支付慰问金,毕竟领队因公牺牲。从媒体报道来看,游客没有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
你好,谢谢你的邀请,能舍命相救的导游一定是位好的导游,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呀!一路走好!人做好事,人们一定会记住你,相救之恩是大事。知恩图报,是常情,个有心,一个有义,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是法律上的事情,一切都会安照法规,规定办理。相信有关方面会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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