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新房东是拍卖后的服务对象,房东是依法受拍所得,刁难新房东那是自找苦吃,赶上气性大的,说不定喜事丧办。物业既不是原房屋的主人,又不是房东委托人,所发生的债权关系是自己匿造的不无可能。这好比人死后出来个私生子一样,说死的人是他亲爹,为什么活着时不认呢?法律层面上没有这方面的信息。如果物业所提供的证据有点儿影,那法院可对所证据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最后不一定真实,这天文数字,物业要承担了,到时闹个鸡飞蛋打,聪明反被聪明误,这物业可就玩完啦。
法院不能只拍房子拿钱了事。应该将拍卖房屋全部的债务信息公布,让受拍者了解详情🔎。现在在网上经常看到法院拍卖的房屋只公布拍卖价,而隐藏了房屋其它债务信息?拍买房屋人付完房款后,等待的是该房屋的一系列未处理完的问题,让受拍者烦恼不已……
这是前任房东的债务,可不去理他,物业也没有理由阻碍新业主的得房和搬入。法拍屋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法拍后的收入去抵偿以前的各种债务。如还不够,那就要再查其它财产或申请破产而清账。新房屋持有人对前房东的债务是没有责任和义务的。
物业费高业主可以要求物价部门进行协调,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物业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过分高于政府指导价或市场指导价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物业是当今社会的吸血鬼,剥削阶级,是当今社会最大的公害祸害,是勾结保护伞收刮民财制造小区矛盾的罪魁祸首!!!!
降低天价物业费是政府的职责,全国大部分业主己经被物业割韭菜祸害了,跪求政府下决心清除祸害毒瘤吸血鬼剥削阶级物业公司!!!
对于重庆天价物业费,一方面,政府应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规,明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另一方面,业主应合理维权,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寻求解决,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物业公司应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管理,合理定价,避免出现乱收费现象,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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