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毒贩糯康组织。
2011年10月5日上午,中国“华平号”和“玉兴8号” 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此事件造成“华平号”上的6名中国船员和“玉兴8号”上的7名中国船员全部遇难,其中1人失踪。
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11月3日,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以及国内相关执法部门组成了“10·5”案件联合专案组,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任组长,抽调200余名精兵强将全力破案。
警方从惨案的作案装备、手法、地点等线索分析,比对近年来该水域频繁发生的抢劫、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案件,初步判定糯康组织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1年12月中旬,得知依莱乘坐汽车准备向老挝西北方向转移时,专案组判断依莱企图返回糯康组织的老根据地,立刻会同有关国家警方,在其必经之路设伏,成功抓获依莱。
依莱被捕,详细交待了糯康组织与泰国军人相勾结,策划实施惨案的全部经过:中国两条船长期在湄公河上航行,不向糯康交保护费。
糯康很生气,几次让人捎话要求船主去谈谈,船主没有搭理他。2011年9月,缅甸军方征用一条中国商船突袭了糯康组织的指挥部,打死打伤很多人。糯康怀恨在心,咬牙切齿,便要报复中国商船。
依莱负责对外联络,和泰国的黑社会比较熟,通过黑社会和泰国不法军人勾结在一起,商量劫持中国船只、放置毒品栽赃中国船员,让泰国不法军人查获毒品,可以立功受奖。泰国不法军人答应事成之后,可以为糯康组织提供便利,卖一些枪支弹药给糯康组织。
肮脏协议就此达成,“10·5”惨案由此发生。
真正幕后凶手是泰国军方某些人。
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 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华平号”上的6名中国船员和“玉兴8号”上的7名中国船员全部遇难;2011年10月10日,缅甸政府否认佤邦毒枭劫杀中国船员,并称泰国警方枪击中国船员。2011年10月12日,人保财险云南省西双版纳分公司向惨案中遇难的杨德毅、文代洪、何熙行、曾保成、陈国英5人兑现保险赔款50万元(人均给付10万元);10月28日下午,泰国表示,嫌犯是隶属于泰国第三军区“帕莽”军营的9名士兵。
据《曼谷邮报》报道,10月4日下午,泰国南部也拉府的一名法官卡那孔对一起枪击案进行审理,在对五名嫌犯作出无罪判决后,他向自己胸部开枪,试图自杀。
在审理判决这起案件的前夕,卡纳孔曾在社交媒体上发表文章披露,他的上司向自己施压,要求卡纳孔改变主意,判处这5名嫌犯中的两人有罪。而卡纳孔认为,只有充分可信的证据才能判一个人有罪,如果不确定,就不能处以刑罚。卡纳孔还认为,草率判决一个人有罪,会让无辜者成为替罪羊,真正的犯罪分子却逍遥法外。
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卡纳孔面对上司施加的巨大压力,仍然坚持依法断案,判决5名枪击案嫌犯无罪。当然了,卡纳孔敢于违背上司的命令,面临的后果他心里也非常清楚,以后自己在法院的日子就别想好过了,遭打压和排挤那是一定的。所以,倍感巨大压力的卡纳孔选择以死明志,他用这种方式向外界表明,宁肯失去生命,也要维护职业操守。
其实,现代文明国家的标志之一就是司法的独立,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能受到外界干扰,政府或法官上司也无权干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同时,各级法官都要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对案件审理要轻口供重证据,才能真正维护民众的权益,才能彰显法律的客观公正。
卡纳孔显然是一名非常合格的法官,他对泰国司法系统以权压法的行为是不满的,所以,对于上司干扰他审理案件,作为一名小小的法官,只能以死抗争,来引起泰国上下的关注。
假如卡纳孔这次的自杀行为,能在泰国引起很大震动,从而让泰国司法界变得更自律,法律实行起来更公正,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让更多泰国民众的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卡纳孔打自己一枪还是很值得的。当然,一个国家制度的建设和改变,单靠哪一个人的力量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更多的卡纳孔站出来,才能从根本上刹住泰国司法界的不正之风,让泰国社会变得更和谐更安宁。
据悉,卡纳孔被送往医院后,已脱离了危险,保住了自己的生命,这让关心他的人们都为他默默祝愿,希望好人一生平安!
这起发生在泰国呵叻府的枪击案震惊世界。2月8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一名34岁的泰国军人,持枪射杀了他的48岁长官上校指挥官和指挥官的64岁岳母之后,偷走枪支弹药,驾驶着偷来的悍马军车来到当地著名的“21航站楼”购物中心疯狂的向普通百姓扫射……当时就有十二人死亡,数十人受伤。在泰国警方和安全部队赶到时他劫持了16名人质,逃到购物中心G、E层负隅顽抗。经过17个小时的交锋,枪手终于在9日清晨8点45分左右被警方和安全部队击毙。据泰国媒体报道,到目前为止,共有25人在这起枪击案中死亡,63人受伤。
泰国是一个挺和睦的国家,泰国人生性比较温和。发生这样的惨绝人寰的凶杀案的确令人震惊。目前案件原因还在调查中,预计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这应该是由于个人“恩怨”引起的一起"凶杀案"。泰国警方初步认为,这起"凶杀案"是由枪手和军营里的上校军官发生的个人土地纠纷引起的。怪了!军队不是有国家供养吗?军人怎么会发生的土地纠纷呢?这消息可信吗?
我是相信的。这是泰国的一个特色。泰国虽然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是,泰国军方在国家和政治体制中有着很高的特权。泰国军队有自己的土地,有自己的企业,包括公司、银行等。如果有谁胆敢损坏军方的利益,一般都会落得下台滚蛋的下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信和英拉。在泰国,军人个人按理说是不能够自己做生意的,可是私下里经商挣钱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所以这种土地纠纷发生在军队里并不奇怪。
这名枪手名为乍格攀-托马(Jakrapanth Thomma),1988年4月4日出生于猜也奔府,中学毕业。案发前服役于泰国陆军第二地方司令部,在第22弹药营担任陆军中尉。他和那个被他杀害的上下指挥官,因为土地买卖中介费问题发生纠纷,便采取极端的行为进行"报复",还在网络媒体上进行直播,真是有点"伤心病狂"了!由此可见,在泰国军队在管理上有些多么大的"漏洞"!"上下级关系"有多么紧张!从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因经济纠纷产生的“偶发”案件,实际则表现出泰国的国家体制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军队就是国家的军事机器,用来保卫国家的,军队不能在国家机器中享有特权,不能既吃着国家“俸禄”,还要分"百姓"手中的"饭碗"。如果长此以往下去,恐怕还要出更大的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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