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中的几个女孩儿在合起伙来欺负穿黄衣服的女初中生。因为对方人多,黄衣女孩儿没有招架之力。看起来这几个人是轮着打女孩儿嘴巴,有人打得很猛,有人打得还有些留情。其中还有一个半大的小男孩儿也在做着欺负女孩儿的事情。
他们显然很嚣张,不仅做了欺负人的事情,还把视频上传到网络。引以为自豪。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认为作对的事情里,其实是走到了犯罪的边缘。类似于这种事情,往小了说是童年的劣迹,往大了说就是流氓地痞的前兆。
有家长会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古惑仔”吗?起码在中国不会有。
1、我们看古惑仔的电影,认为混社会,以打架看场子,组织赌博,卖淫,贩毒。为主的这类人,就是香港那边儿叫的古惑仔。我相信,没有一个家长的志愿是让自己的孩子混社会当古惑仔。也不会有家长专门往那方面培养自己的孩子。
2、可少年是一个白纸的年代,往上面画什么,以后展现在人前的就是什么。类似于题目中的欺凌同学,长大了就会是那种危害社会的人。干不好没有人看得起,干好了,就是一个监狱里的常客。人生能有多少年拿出来从头来过呢?
3、那么这种少年霸凌现象,主要的责任就还在家长。最起码家长要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被霸凌的,还是霸凌别人的那个。如果是霸凌别人的那个,您也不要太高兴,因为这的确离犯罪不远,一定要悬崖勒马。如果是被霸凌的那个,家长就要小心,首先要阻止这个情况,不要置之不理,认为小孩子打架是正常的,因为家长不会知道被霸凌的孩子究竟经历了什么。
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少年的霸凌现象,主要的责任人是家长和学校。他们应该了解这个情况的发生,而还有一个最直接的可以起作用的部门,就是公安部门。
1、所以,一个被霸凌的孩子,第一应该做的是告诉家长。千万不要想,家长以后不会天天跟着自己,万一家长来了解决了,以后家长不在的时候,会不会这些欺负自己的人会变本加厉。这就错了,因为家长肯定会解决自己孩子的问题,哪怕耽误上班,哪怕自己就跟踪保护啦。
2、当然,还有学校。学校也是一个孩子每天要去的地方。这个地方也是霸凌很容易发生的地方。所以,让学校方面第一时间知道自己的遭遇是最明智的。因为老师对这种事情都有办法,即便是没有办法,老师也会和家长通气,双方一起解决这件事。
3、那么我说的公安方面的责任,也同样是教育的责任。我们说,很多孩子不上学,学校就解决不了。就需要警察来解决社会上的霸凌事件。而很多未成年人都不够治安处罚的条件,也不能实施拘留。可我们不要忘记警察的其中一项责任,就是批评教育。即便不能用拘留来处罚,还可以狠狠的批评教育呢吧。
鼓掌,笑骂,打耳光……
我听人说,每个老实人的心魔上都压着一尊佛,把这尊佛推倒了,那她的心里就只剩下魔了。我真的希望这个被欺凌的小姑娘,心里的那尊佛没有被这几个无知的少年推倒。否则,这将是一个很漫长的悲剧。
看过《悲伤逆流成河》,看过《少年的你》。尽管做好了各种心理建设,但是看完之后,还是会觉得压抑,难过。我真的不知道那些施虐于他人的未成年的孩子内心究竟是善还是恶?难道我们的家庭教育,我们的学校的教育,我们的社会的教育还不足以让这些孩子明白善恶吗?
视频里七个未成年人围着一个穿黄色裙子的小女孩扇耳光,没有不忍,没有愧疚,有的是谈笑风生,和鼓掌叫好。这不得不说有点让我觉得可怕。因为孩子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希望。是谁给了她们作恶的勇气和自信?是谁扼杀了她们心中的善良和道德?难道家庭和学校的最基础的教育不应该是明辨是非吗?我为被打的孩子心痛,我也为打人的孩子心痛,若干年后,长大成熟的他们再回首这段往事,无论对于施暴者,还是受虐者都将是一种煎熬。
该怎么正确的引导青少年的行为,是家长,学校,乃至社会最严肃的课题。重视成绩的时候请更加重视品德。重视物质生活的给予的时候,请更加重视内心的契合。重视陪伴的时候,请更加重视陪伴的质量。重视社会现实的引导的时候,请更加重视保护孩子内心的纯净。
所以别说现在的某些女娃儿很单纯,有的女娃儿比成年人还坏,有的女孩别看只有15一6岁,早已跟社会上的那些人渣男的勾搭,从外到里的是个烂人。十多二十年前,我们老家一个初三的女娃儿伙同外面交的男朋友,在路上找那种低年级的同学要钱,不拿就拉到没人的地方打,好多学生不敢去上学。后来被抓去教育一顿,因为未成年人。
这种女孩就跟婊子差不多,早就不是女孩子了,早已是女人,都是未成年人也不能怎样,就算起诉也没有多大的用。国家就应该把16岁改成14岁,现在这些烂仔就因为有未成年保护法,干些无法无天的事来。不采取点强硬措施这种人渣更有恃无恐。这就看被打女孩的家人,我记得那几个烂仔,还有那个婊子女同学后来被收拾乖了。
因为都是孩子、都未满16岁、受法律保护,因此只能要求其监护人赔偿精神损失,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但希望不大!
乐山的这几个孩子,因为其中一人与被打者发生过口角,所以才纠结了一帮好姐们,甚至还有一个半大的男孩,对这名女孩打耳光、揪头发、捏脸蛋,周围有鼓掌的、有喝彩的、有帮衬的、有拍摄视频的,她们将此行为当成了一种惩戒、示威和炫耀,丝毫没有想到违法两字。
至于怎么维权,真的虽然很想说,必须严惩,但结果往往不能如愿。
最近热议的山西少年被同学割喉一事,那么大的事件,那么严重的后果,最后还不是因为行凶者未满16岁,仅仅罚款500元,而且事后家长都对此事不闻不问,何其寒心,何其让人愤怒。
建议还是走司法途径上诉解决,虽然不能对几个当事的孩子惩戒,但必须要让监护人赔偿精神损失,必须罚的让监护人心疼起来,才能让他们重视起来!因为如果他们现在不教育,等孩子长大了,社会会帮助他们教育!希望有这方面的法律支撑吧!
因此,无乱是学校,还是家庭,包括整个社会在内,都不能放松对未成年人教育,必须在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惩戒上下大工夫,不要再让年龄成为惩戒的阻力,还可以研究其他的惩戒方式,不能让受害者维权无门。
未成年人欺凌案件频发,依法维权势在必行——想暴力欺凌说不还得采取多重手段
近些年,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暴甚至拍视频上传网络等新闻,时有发生。就在离笔者100多公里外的、一乐山大佛闻名于世的乐山市,就发生了7名未成年人对另一名未成年人采取辱骂、打耳光等方式进行施暴的恶性事件,并且,这些施暴未成年人,还将施暴过程,拍摄并上传网络,对受害的未成年人造成了第二次伤害。
至于该事件发生的原因,由于警方没有披露,任何胡乱的猜测都是不合适的,随意传播视频和图片,甚至会有违法的嫌疑。我们现在可能更关心的,应该是两个问题:
一是该如何处罚,二是该如何维权。
关于如何处罚,鉴于现行法律的规定,将肯定只能是由警方批评、训诫,然后又家长和学校进行教育——法治社会,依法处理,只能如此。
笔者曾撰写多篇文章,呼吁针对未成年人的恶性违法犯罪(杀人、强奸、故意伤害、暴力欺凌未成年人等)降低处罚年龄,但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还得依据现行法律处理。
目前,最重要的,应该是如何维权了。
个人认为,既然目前的法律不能对这些暴力欺凌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予以法律惩治,那么,完全有必要对其监护人,予以其他惩处:让其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已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一是要求依法赔偿身体检查治疗费用。
二是要求依法承担心理介入干预费用。
这些费用,可以说是可多可少。笔者当年处理一个长期暴力欺凌同学的学生,就是这样:先到西南地区最好的华西医院,做一个全身检查,包括全身ct、核磁共振等等,一套下来,接近2万元!
这个有依据啊——你打了孩子,我不知道哪里有伤,那不得全很检查吗?
检查完之后,哪些是欺凌造成的,所有的医药费包括营养费、交通费、家长的误工费等等,是不是也要赔偿?
然后,孩子被暴力欺凌,人格尊严受到损害,心理出现问题,需要心理专家进行心理介入。2000年左右,一个小时的心理治疗,都是400元,你想想,每周2次,连续几周,他就受不了。
只需要一次,再也没有出现过了——这个代价,对于普通家庭,完全是不可承受之重啊!
所以,当法律不能制裁的时候,我们要记住,暴力欺凌并非没有代价,相反,这个代价是很沉重的。
个人以为,我们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宣传未成年暴力欺凌之后,只是批评最多训诫了事,而是要把这类似的处理,大张旗鼓地宣传,唯有这样,才能形成一种威慑力。
当然,我们还是要正确区分一般的纠纷、打架和暴力欺凌的区别。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暴力欺凌具有两个特征:强对弱、多对少,并往往还伴随着人格尊雅的侮辱和践踏。
前者只需要批评教育,该赔偿医药费就赔偿,后者则需要严肃处理,特此说明。
这个新闻哥,就你够格,很配!一竿子打翻一条船,却不管船上还坐着多少人。
你大概是一个外国人吧?或者是从外国聘请过来的,说中国人不配拥有精神生活,你若不是中国人,就当然是名付其实的配了!
什么叫精神生活?看看蓝球,看看足球,看看电视,娱乐一下,能够娱悦大众精神的,叫精神生活。乐了心情,养了精神,应该算是吧。
精神生活是丰富多彩,千姿百态,因人而异的。也是快乐的。不是统一的,单调的,万人都去挤独木桥似的。倘若大家都去过这个独木桥,千篇一律的过这样一种精神生活,那么,一定有人感到痛苦,感到不快,感到无聊。由此,让人精神受到伤害,何来快乐?这似乎就成了痛苦的精神生活。这个生活,有人愿意吗?你也不愿意吧?
鹰有鹰的生活,鸟有鸟的乐趣。松有松的精神,梅有梅的芬芳。你喜欢什么?
也许你喜欢波涛汹涌、浪海横渡,就不让别人喜欢小溪戏水、五湖泛舟?也许你喜欢炎夏烈日,沙滩暴晒,就不让列人喜欢林荫小道,娓娓漫步?这,你能办到?不可能的事情罢了。
強求一致,是要付出代价的,也是根本行不通的
你发布了道歉声明,说明你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收回了你的竹杆子,这就对了。
泛泛之谈,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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