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第二个郑成月出现,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监理公司任晓峰被害14年没有立案,哪位英雄人民警察能够把凶手抓起来绳之以法,八十多岁老母愿出200万感谢恩人,让正义赶在八十多岁老母离世前快点到来吧!
就在最近发生了一起人性扭曲,道德沦丧的故意杀人案,一名男子竟然半夜将自己的老母亲推车拉出去活埋了,不过万幸的是最后这名老人及时得到抢救,现在已经无大碍了!警方目前已经介入而且还透露出了细节:这名男子从小是叔父带大,十二岁的时候母亲就改嫁了,所以说他从小就心生怨气!
你们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有句话说的是,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这个新闻,我们大家都有所耳闻,再次就不再过多陈述,
但我觉得事情有因就必有果。当然了所有的果,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
而此次活埋母亲的男主——这个儿子对母亲的怨恨,肯定也不是一天两天就有了的,
或许儿子年轻时候受过很深的伤害,而这些伤害来自于母亲呢,
才会出此下策也未可知。
总之,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别人,
说人家不孝什么的,就像潘胜美对她母亲那样,
还是会有些人说她不孝呢,对不对
法律上面的事情,自有法律去解决,我们就不要跟着瞎掺和。
道德层面上,即便是我们不去评判什么,相信儿子心中也有有所感知吧,
希望经历过了这件事情,母子心中的心结就真的解开了,
日后可以幸福的相处下去。
或许,有一天,母亲真的走了,儿子才可以理会的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道理吧,
奉养双亲,天责不可亵渎。所以他错的很离谱很彻底,错得没了人伦,举国震惊。
但是从目前曝光的细节看,无不是父母仍然会长期占据我们的舆论制高点。
这件事,当事男即使当年拒绝奉养母亲也逃不过道德的谴责。幼年时的伤害终身难以消除,不是当事人谁不能随便让人原谅。于是尽管母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尽管自己的人生与母亲早已分道扬镳,他仍然把母亲接了回来并照顾了很久。
这么多年,他一定也想念自己的母亲,小时候没来得及撒娇,没有机会和母亲分享自己的成长,几十年的思念下,他才坚持奉养母亲。
久病床前无孝子,不是当事人,没有一把屎一把尿照顾过病人的人是没有资格评论他人的。很多长年照顾病人的人会因看不到希望而抑郁。
养老问题会越来越严重。但是不论出现什么情况,触犯法律都罪不可赦。
每一桩残忍事件的背后各有各的隐情,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为罪恶开脱的理由。母亲当年的离开是有她的不对,但肯定有她不得已的苦衷。即便是她没有养你,最起码她还是给你生命的人吧。
闺蜜的老公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妹妹,在他老公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嫌弃日子困难,带着最小的女儿离家出走了,剩下的姐弟三人由老父亲一个人拉扯长大,当时的生活可想而知。从十五岁那年开始他老公便独自一人在社会上闯荡,打架挨打那是难免的,有一阵子混不下去了,打听到母亲在东营,就带着女朋友投靠母亲,却遭到母亲的嫌弃,导致女友因为流产差点丢了性命。离开母亲回到原籍发愤图强,艰难打拼。姐弟三人也陆续都有了自己的家庭。
本来以为可以和他母亲老死不相往来,可年前突然接到一个东营来的电话,是他的小妹妹打过来的,说母亲得了肝癌,已经是晚期了,想回来治疗,一家人在一起商量,儿子,女儿,老父亲,媳妇五个人四个人都不同意,只有闺蜜的老公不吭声。最后,儿子还是决定让母亲回来,媳妇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相信我们多数人都是支持她的)。最后的家庭会议是不欢而散。闺蜜跑来跟我诉苦,我也只能是给她宽心。最后还是她老公说服了所有人,把母亲送到了济南的省级医院。
前天闺蜜来我家说她刚从济南回来。我说你怎么想通的,她说,凡事想开点吧,老公也是快五十岁的人了,他都能原谅他母亲对他一家人的伤害,我为什么还要揪着不放呢。我不想等他母亲过世了,给老公留下终生的遗憾,毕竟那是给他生命的人。
其实这样的问题根本没必要来问大家,自己翻一翻法条就完全能够了解。抢劫罪的客体是财产,故意杀人罪的客体是生命,完全不同的概念。犯罪分子为了抢劫而杀人,应定罪抢劫。但是量刑的时候,抢劫的行为手段、抢劫金额、导致后果都会被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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