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与犯罪没有关系,不能减刑。
减刑只能发生在监狱服刑期间,如果在监狱服刑期间见义勇为,倒是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
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二项和第四项应该都算见义勇为吧!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读点法律小故事。
不能。
见义勇为并不算刑法规定的立功,所以说不能减刑,而且见义勇为跟你后面的犯罪,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你的见义勇为的行为会影响法官的对你的看法,可能在判决的时候感情上会考虑这一点。
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所以不存在因见义勇为减刑一说。但是,你说的先后如果紧密相连,比如发现抢劫犯在进行抢劫犯罪,你见义勇为上前以伤害其身体方式相救,可是搞过火了,造成了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减轻处罚的。
在我国,无期徒刑是最高刑罚之一,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如果能够见义勇为并取得一定成绩,那么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是否可以减刑还需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决定。
如果您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司法机关或律师。
犯罪前见义勇为是不可以减刑的。 减刑只能发生在监狱的服刑期间,如果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见义勇为,是可以申请减刑的。
从重、从轻的标准:在不考虑从轻或从重的情况下,根据该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判处的刑罚,并以此为基础,在法定刑的种类和幅度内,决定判处较轻或较重的刑罚。
“疑罪从无”原则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案限于27年前,刑事技术水平还不高,落实证据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没有确实有力的证据证明确定是谁作案。但犯罪嫌疑人手段凶残、令人发指。造成两个孩子的惨死,犯罪嫌疑人一定会留下痕迹。当年无疑张某某是最大嫌疑人之一,其手上有伤痕,其他人手上也有新伤吗?当然这个伤痕也可以是砍柴不小心伤着的。而且沉尸那个水塘据说也是张某某的。还有询问他是言语紧张。还有半夜他家灯突明突暗的。
如果是现如今刑侦技术提高的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手上有伤痕,那么在受害者的手指甲缝里寻找微量物证,做一下DNA就可以找到真凶了。
因为张某某并不能完全排除嫌疑,真凶也极有可能是同村熟悉的人而且并未查获,张某某还是不要披上大红花好。希望能早日找到真凶,还张某某一个彻底清白,那样披上大红花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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