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啊,直接在警察局问他钱是通过什么途径丢失的。然后让警察协助,通过手机查询最近的交易记录,如果确实有笔5万资金出入不明,互相解释一下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没有所谓的5万元没有了,记得全程录音录像,必要时候追究对方责任
首先你是自己丢失不是人家偷的!第二作为人家送回的报酬也是你和人家协商的结果,人家也遵守契约了!你现在报警警方肯定不会立案!你以为国家法律是儿戏给你们这种无德无信的小人制定的?你如果实在想要回钱《民法通则》规定你可以去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看你自己也是个法盲,你可以请个律师,据我所知律师代理这种案子代理费最少两千起步,只不过我断定法院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我要是你的亲朋好友我会和你断绝关系,就凭你这种想法可以断定你是斤斤计较、无德无信的小人!
你之前已经说了,属于协商解决,也就是说你觉得650元得到自己的手机,并不亏。
现在感觉后悔了,想要报警,但是我相信警察肯定不会管的,很明显,你这个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
前几天刚刚捡了一只手机,我等了一上午,下午电话打过来了,说手机能不能还给我,我说你丫才打来啊,快点来拿去,我没有闲功夫,通知他放传达室大伯那里自己来拿,结果我下班没有来拿,我自己手机打了一个电话过去,手机上显示有号码,传达室大伯说他晚上来拿的后来给我一个短消息,好人一生平安
在拾得手机的人提出要2000元报酬时,你如果觉得欠妥,你可以选择报警,请求警察帮助调解,给予适当的报酬,或者你坚持不给都是可以的,最后由警察给出一个较公平公正的意见。你自己已经与对方协议一致支付给了对方650元的报酬,尔后又想报警追回支付的报酬,看来你这人真是个人渣,没有契约精神,没有道德底线。
如果你选择了报警,证明你是真小人,而且是伪君子。
首先对方捡到了你的手机,并索要2000元,这个时候你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协商解决,你没有选择报警说明你愿意通过协商解决,并愿意付给对方一定的报酬,于是你和对方谈判。达成交易后对方把手机给了你,你也把钱给了对方,应该说这个交易已经完全完成了,对方不欠你的,你也不欠对方的,双方相当于两次了,从口头约定的合同来讲,都履行了合约的义务和责任,这个事情本来就可以这样了结了。
其次是你说你要报警,告诉对方敲诈勒索,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而且是属于恶人先告状,法律也不会支持你的。因为你选择了和对方协商解决,并且讨价还价到650元,那么说明你们口头已经签订了这种口头协议,你付给他钱,他给你手机也履行完了口头合同,从法律层面讲,你们谁都没有违法,那么你告他什么呢?你告他敲诈勒索,你这是恶人先告状,而且你连做人的底线都没有了。既然你同意了支付,650元给他,那么你就告什么状呢?对于你这样的小人,法律就应该制裁你这样的人,并且你被盗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一辈子都甭想翻身。
总的来说我并不支持捡到手机所要报酬的人,但是你既然选择了协商,那么你反而要报警,你这种行为更加卑鄙。所以做事先做人,先把自己的人做好再说吧,就不要到今日头条来丢人现眼了。
像这种类型的人捡到手机,第一反应应该是据为己有吧,不过现在的手机都有指纹锁,捡到除了找一些专业人士格式化也没其他途径。当施主联系他,想用现金换回手机他还不愿意的话,我想应该有三种心理,(第一种可能羞耻心在作祟,不好意思再过去和施主面对面。)(第二种可能,怕失主设套,如果去了拿手机换现金,可能会被失主带人揍)(第三种可能,得到的才是最实际的,所以根本不想换)
我一个朋友,有一次去玩,回来之后在车里,他说捡到了一个手机。
打开那个手机壳,看到里面有一个情侣照片,单身狗的他直接就把手机给摔了出去。
路上我没有和他说话,心里很不舒服,后来我再也没有和他做过朋友。
我最直接的想法就是这种人品质就比较差,可能他把手机弄坏了或者卖了所以不归还,但是不管怎么样,不归还已经能看出这种人是什么样的了,能要回来最好,要不回来不行就找警察叔叔帮帮忙
捡到手机不还,涉嫌侵占罪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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