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店员应该练过,要不平常也应该是个打架高手,打过架的人应该都知道,两瓶子很难把人打晕,所以他打了六瓶,如果抢劫犯不倒太还会继续,有可能十瓶都不止!疫情过后大家都缺钱,坏人可能更缺钱,建议家里多备防身工具,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大连男子凌晨抢劫超市遭刑拘!持刀进店反被6酒瓶砸懵,监控曝光【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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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了解事情的真实性,特意去辽宁大连西岗公安分局官微了解情况,情况属实。6月29日13时48分,西岗公安分局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
我们来回顾一下案件经过:
6月29日,辽宁大连西岗公安分局通报,网传“大连一便利店老板同酒瓶搏斗持刀男”一事件中,店员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公共视频显示:6月17日1时34分许,33岁的刘某在西岗区某便利店内持刀抢劫,便利店店员手部被划伤,随后开始与刘某搏斗,店员与刘某从柜台处推搡至冰箱位置,随后顺手拿起旁边的啤酒瓶敲打刘某的头部,共砸碎了6个酒瓶。
10秒钟9次的”爆头“后, 刘某头脑眩晕,艰难起身。店员跑出便利店随后返回,手持一根棍,朝着刘某打了两棍后又跑出商店。随后西岗警方赶到现场,将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持刀抢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店员10秒钟9次的”爆头“,砸得刘某眼冒金星,找不着方向,最后自己倒地不起。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不知道各位感觉如何,反正本人有一种非常痛快的感觉。店员太厉害了,奋勇抗敌,最终完败抢匪。
让我非常满意的是辽宁大连西岗公安分局警方判决的四个字:“正当防卫”,真是大快人心。刚开始看视频,感觉店员如此连环暴击,会不会被认定过当防卫呢?好在警方做出了英明公平的判决。
不过视频中劫匪是持刀实施抢劫的,虽然只是一把小刀,但是仍然存在危险,所以个人觉得为了自己生命安全着想,没有十足把握,千万不要坚持与劫匪进行搏斗,毕竟某些劫匪除了求财,还穷凶极恶,是要害命的。
从这次事件可见,虽然劫匪完败,但是店员手部仍然被刀划伤。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应该是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其次再去想尽办法与劫匪斗智斗勇。特别是女性朋友,注意自己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总的来说,无论如何,为这位店员勇气和表现点赞!为警方“正当防卫”的判定点赞!
大连一男子进店好似抢劫却反遭店主用6个满啤酒瓶接连爆头12下打到6满瓶子全碎,又连挨两掍直至被打男子体力不支昏倒在地,估计那男子脑子已有内出血,但进店男子好似图谋抢劫,因此即使店主打死进店抢劫男子也属正防卫,看到进店男被店主用满瓶啤酒瓶爆头,惨叫声又加接连瓶碎一地之声令人有着快感又有一丝怜悯之意那毕竟是个大活人,看着这段视频令人感觉叹那个进店男穿着还算得体何故混到这等地步要进店抢劫,这顿满瓶爆头就是被活活打死也与人无关,如今不死估计脑子肯定已有内伤否则不会被打后步履不稳似乎昏倒在地,世上从古至今都有盗贼劫匪,抓住就逃不过一顿毒打和坐牢但贼心难改好了伤疤忘了疼,这次进店男子带有抢劫行为罪行大于盗贼因此如能活过来会招重刑判决,活不过来就算倒霉白死了,但是人心毕竟是肉长的但原那进店男伤势无大碍,好好记住教训吧。
小偷有铁头功,六瓶啤酒竟然没有把他的头砸破,也没有马上砸晕。
最终还是晕了,人身必竟是肉长的。
不要做坏事,只要有勤劳的双手,生存是没问题的,何必总想不劳而获呢?别人的钱财也来之不易,你掠夺别人的财产,别人就会跟你拼命。
奉劝那些挺而走险的人
强奸罪罪不致死其实这句话在法律上并不是很严谨,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最高法定刑就是死刑。在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因为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的案例,但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占整个强奸罪的比例确实不是很高。
先来看一下我们国家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强奸罪的最低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可以说大多数的强奸犯最终并不会被判处死刑,那为什么有些强奸犯犯罪后还会杀害被害人呢?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析,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因为被害人的反抗进而导致强奸犯起杀心。在很多案件中,由于是被强奸因此被害人的反应通常都比较强烈,有的还对强奸犯进行各种还击,包括用牙咬,用手抓,用脚踢等。强奸犯本身就是性格比较容易走极端的人,这些动作会极大的引起他的愤怒。因此,在强奸完毕后将被害人杀死。
第二种情况是因为强奸犯想掩盖犯罪事实,防止犯罪事实泄漏。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他也知道这是犯罪,也知道事后很可能会被抓获并判刑。强奸行为完成以后,一旦被害人去公安机关报案,那么警察找到强奸犯是大概率事件。因此为了毁灭罪证,掩盖犯罪事实而在强奸完成后将被害人杀死。
第三种情况是犯罪分子已经泯灭人性,并以此为乐。很多强奸犯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心理问题,有的强奸犯是甚至以强奸并杀害别人为乐。他们的心理和我们正常人不同,看到别人被强奸进而被杀害,他们内心会更快的快乐。甚至在他们眼里,强奸并杀害别人不是在害人而是在帮人 。
以上三种情况是司法实践中强奸犯完成强奸以后进而杀害被强奸的人的最普遍的原因,当然除此之外还会有很多别的原因,甚至每个具体的案件的原因也不可能相同 。
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儿郎,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去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
强奸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强奸犯杀害被害人更是一个极其扭曲的变态心理。
强奸罪根据情况情节、犯罪事实、产生的后果等多项因素,综合给予刑罚处罚,刑期也不一样,但是一般不会判处死期。
强奸后杀害被害人一般要判处死刑,除少数年龄等特殊原因外,但是不判处死刑带来的社会问题更大,会激起被害人家庭复仇心理。
强奸后杀害被害人主要原因:
一是企图掩盖罪行;犯罪嫌疑人强奸后害怕法制处罚,选择杀害嫌疑人,企图掩盖罪行;
二是被害人反抗激发嫌疑人情绪;被害人的激烈反抗激起嫌疑人的杀心,对被害人产生伤害的心理。
三是害怕被害人事后揭发其罪行;有些嫌疑人和被害人认识,发生犯罪行为之后,害怕被害人事后揭发,从而产生杀人的想法。
一般情况,被害人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尽量避免激发嫌疑人的情绪,并想办法脱离危险的环境。
如果仅是强奸罪那就是强奸罪,只要不杀人,只要认罪态度好最多也就是强奸罪,犯了罪总要受到制裁,坐几年牢赎赎罪接受惩罚与改造,也就完事了。对受害人也是一个交待一个补偿,更是章显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强奸了别人还杀人罪加一等,不杀没有天理。尤其是性质极为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奸污猥亵未成年幼女案犯,枪决是必须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法律的条条框框浩如烟海,但也是人制定的,即然是人制定的那也就是付合,尊循公序良俗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至今这条法律都是正义的不会过时的。强奸犯事后杀人要么就杀人灭口要么就精神变态无出其右,强奸杀人犯必须杀人偿命。
作为强奸罪罪不至死,可是强奸罪也是刑法中的重刑法。作为有的强奸犯在强奸使暴的过程中,由于女方的强烈反抗,害怕事后事情暴露女性会报案被抓以后判重刑法,所以才会杀人灭口,想逃避警察的追查和抓捕。
可是现在的天网电子法警眼,可以说全国的布控是没有任何死角的,无论是什么样的犯法,特别是强奸犯法必定会被抓,绝对逃脱不掉法律的重判,对于那些强奸杀人犯还绝对会判处死刑。
所以作为女性遇到强奸的时候,在无法逃脱的情下,尽量不要用过激行为去刺激强奸犯,以保护自己的性命安全才是最好的方法。事后立即报警,给警方提供最可靠的证椐,让强奸犯在第一时间被抓得到法律刑法的重判,才是对强奸犯最好惩罚。
我认为,这是一种“既想当婊子,又想立贞洁牌坊”的心理。强奸了人家,干了坏事,还不想让人知道,装纯洁,欲盖弥彰,却适得其反。
大家都知道,强奸犯,多是临时起意,一看到人家,荷尔蒙迅速上升,有了冲动,不管人家是否愿意,强上了人家。完事后,后悔了,干了这样一件事,觉得不值,想到一告自己强奸,名誉受损,还得坐牢,为了不让这件事往外泄露怎么办?
一冲动,又干了件蠢事,杀人灭口,觉得这样,没有人说出去,就没有人知道了。这样做,反而使自己越走越远,陷入泥潭,越陷越深,自己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自己干了坏事,还怕人知道,怕人说,还觉得丢人。说到底,想掩盖自己的罪行,没有好的方法手段,使自己办了更坏的事。强奸顶多住几年,杀人可能是死刑。
我觉得这就是强奸犯强奸后,又杀害被害人的原因。总的来就二个字,怕告!大家说是不是?
江湖骗局无数,但只有一个目标,针对贪心者。
不贪心,哪怕用古老的甩钱咋骗法,也骗不到人。
我大舅当年,一年内被两次甩钱法砸晕过。
甩钱法,就是前面走的人口袋里突然掉下一砸人民币,粗一看至少上万。
我大舅一年被骗两次的年代,是90年左右。那时候他一年才弄个几千块钱。看到一砸人民币,他直接被砸晕了,伸手就去捡,然后就有人跟上,说见者有份。
不分的话,人家就闹,他就会担心丢钱的人知道回来找他。
然后同意,然后去小巷口,然后被抢劫~~~~
最牛皮的是,我大舅一年中两次招,这才学乖~
骗局,永远都会有托的存在。没有托,一般人不知道那是个捡漏的时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懂得骗子玩弄的行当。而托,就是勾引受骗者欲望的人,挑逗其欲望,勾引其贪心,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所以,从江湖骗术上,我们可以看到,组织的力量远比一个人大。这也是为什么现代公司总是提倡,要有团队精神。以及现在无论做什么事,大家都渴望拥有团队一样。
就像玩王者农药,你一个人想要KO掉5个同等级的对手,几乎只有在梦里才能实现……
没有遇到过,不过我想,一但遇到,应该先稳住对放,把孩子放到比效安全的地方,回头来在对方不注意的那一刻,用尽全身力气,往他七寸的地方,狠狠的一抓,让他睪丸四分五裂,你趁机带孩子逃跑,这时对方应该快休克了,他不会再去追你了。你放心的去报案,他一时半会走不了,直到救护车到来。
这事第一不能拿孩子做赌注,
第二,不能让孩子看见,留下阴影,对孩子以后不利。
第三,凡事真的要强奸你,绝不会给你反击的机会,那些强奸败露的是些没长脑子的傻蛋。
第四,女性最好包里带上个套套,和防身用的辣椒水,(就是警察用的那种)
第五,如果真的没把握逃脱,就高兴的顺从吧,两人都舒服,但是一定让他戴上套,大家都明白,
第六,要么舍的孩子套住狼,等他兴奋时害他一世的办法不下多种,可以迅速给他扭断,在此不讲了,可以脑补
第七,以假装顺从为由,跟他说涂点润滑油,迅速喷在他的眼晴里,就可大摇大摆地走了,其码半小时睁不开眼。
第八,计谋玩死他,假装同意,先骗他一起去吃饭,洗澡等等,对他万般温柔,或明或暗让他吃上八粒伟哥之类,让他精尽人亡,直接累死他。
第九,不知这样行不
首先给您讲个最近发生真实案例:8月1日,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凌晨下班回家,与男友吵架之后喝了点闷酒。遭到一名陌生男子尾随至黑暗处捂嘴掐脖,想要强奸她。情急之下,该名女子以去酒店开房为理由,将该名男子骗到酒店后立刻求助酒店工作人员。听说酒店工作人员要报警,该名男子吓得夺门而逃,目前已被刑拘。
那么对于带孩子的妇女遇到强奸犯该如何自救呢?我在这里给你几点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能被恐惧失去了理智,不然一切休谈。
2、千万不能跟强奸犯正面冲突,人家四个大男人还制不住你一个带着孩子的妇女不成?都是些穷凶极恶的强奸犯,你一旦跟他们起冲突,不仅会被强奸,还会有生命危险。最重要的是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3、借鉴这个案例中女子的做法,先拖住强奸犯,以孩子在身边不方便为由,将强奸犯骗到酒店伺机寻求帮助。假如强奸犯不同意,非要当着孩子的面强奸你,你可以以死相逼。如果强奸犯还是无动于衷,那么你就老老实实的接受事实吧,最好还是把孩子支到一边去,再让强奸犯戴上安全套,我相信这个要求强奸犯应该会同意的。一定要记住:生命永远排在第一位。
4、最好随身携带一份HIV阳性确诊单(可以去医院开一份假的),碰到强奸犯可以拿出来给他们看,反正他们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总之强奸犯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冒这个险。或者你可以装疯卖傻,倒在地上抽搐不止,假装得了羊癫疯。反正能把强奸犯吓跑是最好的。
谢邀
观点
要冷静,要智取,不要勇斗!
分析
有一个真实案例,一个女子带着小孩遇到了一个想和她在一起的人,她想出了许多办法来对付。
又一次晚上她带着孩子走在夜路上遇到一个高大威猛的男子,男子直接抱住了女子,女子并没有反抗,当时孩子也很惊讶,直接要打那个男子,而女子没有骂男子,而是对自己的孩子说,儿子别打叔叔,叔叔跟妈妈开玩笑呢。
妈妈对男子说:赶紧放手,把孩子吓着了,一会孩子送到家我就从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配合你玩。
这个时候的男子一看女子挺配合直接放手了。
等到女子单到家后,还在骗男子,就在乘男子不注意时把他锁在门外并且报警了。
我想说
遇事一定要冷静,不要冲动,避免自身受到伤害,给孩子心灵也造成伤害。所以要智斗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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