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已经不是个别或者局部现象了!究其根源个人觉得和网络游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孩子们游戏上瘾,特别是其中的奇幻和暴力更是孩子们的喜爱。也间接导致孩子们因为攀比和买各种装备而缺钱。其直接影响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强烈呼吁从源头管理,控制甚至杜绝网络游戏。
不懂,真的看不懂。现代社会还是个不知者无罪的时代吗?大家都说要给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我只想说一句,凭什么?
我们中国缺人吗?不缺。缺精英吗,不缺。真的需要花这么大的代价,把这种愚蠢自大的不知道称他们为什么的东西,改造成精英。难道还期望他们会为社会带来多大贡献?
我感觉很大一部分教育学家真的害人害己,还有一些天天吵着人权的社会垃圾。位置太高,环境太好,才会给这些人幻想,给这些人瞎想的空间,给这些闲的不知道做什么的人去鼓捣这种百害无一利的事儿。
我不算什么好人,但也不算什么坏人。我就站在我的角度上说事儿,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好好保护那些受到校园暴力残害的孩子,不要给那些天天打着保护祖国未来的旗子,却完全不顾受害方感受的人机会。
以上,只是一个刚刚步入社会,不足挂齿的,见识过校园暴力的人的吐槽。
很意外的悟空问答再次提问了我,初中生遭殴打是教育问题,因为不排除相互之间的摩擦碰撞,但是多次遭到殴打并脱衣这绝对是法律问题,我感觉我们身处在一个法治国家,这样的事必须零容忍!绝不能让犯罪的种子躲在未成年帽子的保护下生长发芽!必须扼杀在摇篮!
说来说去就是国家纵容那些 畜生。小学三年级开始学政治,学法律,十四十五岁什么都懂,有的而且当了父母,国家还保护那类垃圾,如果国家改变法律,把受保护年龄提前到十岁以下,我就不信他们那么敢放纵。如果发生在我身上,别人父母不教,国家不教,学校不教,让我自己来教,我让他们下辈子像孙子一样活着。
打人者未成年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那被打的未成年人呢?
按照条条框框来说没错,但显然忽略了一个事实——受害者也是未成年!
用一种保护弱者的伦理去保护犯错了的“弱者”,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
《未成年人保护法》目的是为保护未成年人,出发点显然是好的。但为了保护而无底线地保护,这也就失去了立法的初衷。
法律的意义在于什么?在于公正公平,在于惩恶扬善,在于维护社会的秩序。
犯罪的性质是人做出了错事而伤害到别人,伤害是事实,而应该无关年龄、性别、种族。
时代在进步,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法和理应紧密相连,我想这才是公平公正的涵义。
未成年的概念要换换了,能看懂犯法被纵容这一点的,都需要接受惩罚,只是轻重不一而已,要是一个10岁的孩子杀了人没有任何惩罚,一个9岁的孩子看了也去杀人,是不是就都是未成年人不去处理了。
这类孩子长大了是不会好到哪儿去的,十有八九都成恶棍,就是劳教出来都不行,我们村里有个男孩与其它三四个初中同学打死另一同学,现在刑满回家了,还是横的很,专于人要债,在乡里狠啦!:谁敢惹老子,咳!都离得远远的!
正是因为《末成年人保护法》让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家长更无视法律,在未成年层面形成讲文明,讲道德的被欺凌,霸凌者和霸凌者家长总认为打人致伤至残都是白打,不负法律和刑事责任,因为是未成年吗。究竟要培养什么样的后代是摆在党政,教育系统,立法机关和全社会迫在眉捷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修改《末成年人保护法》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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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得进行教育!现在就拉帮结派打人!长大了能长成什么样?这个年龄正是学习的好时候,太不懂事儿了!娇生惯养?我完全不赞同这样的观点!谁家的孩子不是娇生惯养呢?谁家的孩子走一步踢一脚长大的吗?
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少年越来越早熟!少年犯罪越来越多,建议不要按照年龄而失去惩恶扬善的机会,纵容犯罪,也让这种事越来越多!只有从严,才会给人们警醒!也才让家长把教育孩子重视起来,也才让那些以年龄为借口的人小罪大的行为有所顾忌!也才能真正挽救那些边缘少年!
现在的孩子成熟太早,不应该再把十四周以前的孩子当做未成年看待了,因为网络,该懂的一切他们都懂,一点也不比大人差,再加上每个孩子都是家长娇生惯养,几乎太多的孩子都没有忍让,没有吃苦,没有尊老爱幼的习惯,他们习惯自我为中心,可惜,社会也好,学校也好,这种认识肯定是要碰壁的!好的孩子适应社会、学校,差的就可能走向另一个方向!前几年,我们学校有十几个女生组成十三妹,打架是常事,甚至在女学生中传播黄色视频,五元观看一次,学校发现后,及时找家长沟通,劝退一个,转学三个,才把这种风气刹住!她们那时多大?恐怕都不满十四周岁!这就是我们的孩子,让家长,让社会惯坏了的孩子!
学校不是司法机关,不能开除学生,不能体罚学生,学校对这些学生有什么办法?错误大一点就只能交给派出所,派出所罚几个钱了事,学生还是要回到学校的,给学生处分?家长去学校一闹,估计就得罢休!而且给了,学生也都知道,到毕业前夕一般会给予取消。敢不取消?老师恐怕别走出校门,否则就有危险,我们原来一个校长就是在学校门口外被毕业的学生打了,打了如何?说到底,我们不是一个法制为主的国家,从上到下都没有法制观念!
每看到未成年人犯罪免于处罚,心中不是滋味!难道说法律支持未成年犯罪了?不知大家看过《少年犯》没有?那讲的全是未成年人犯罪后进了少年犯管教所,接受改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口号!犯错必罚,犯罪必惩!
现在校园暴力欺凌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一年要发生多起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校园暴力还有一个特性,就是校园暴力欺凌在增多趋势,每一起被报道的欺凌事件,都是校园施暴者喜欢把受欺凌的受害者围在墙角或者中间,然后轮番对受害者掌捆或者脚踢等方式暴力殴打,被打受害者只能默默承受施暴者的殴打。
8月25日,湖南郴洲汝城县某小学的一名女学生遭受多名其她女学生轮番掌捆或脚踹暴打。
8月26日,汝城县委宣传部称,被施暴者暴打的女学生是土桥镇中心小学的学生,施暴者大部分是该校的学生。
据了解,汝城县教育局和公安部门已经对此事介入调查。经调查,8月23日,土桥镇何某雨(16岁,女)听何某惜(9岁,女)说,何某宇(被暴打女学生)在外面说了她的坏话,便把何某宇约到图片镇某奶茶店质问,并与康某诚(14岁,男)、何某雄(11岁,男)、康某斌(12岁,男)、何某(13岁,男)等人对何某宇轮番殴打掌捆和脚踹,何某雨等人如实交待了殴打何某宇的事实,受害女学生经医院CT等检查,身体未出现明显异常。
施暴者的领头人是一名16岁的女学生何某雨,就因为听了妹妹何某惜说何某宇说了她的坏话,就对一名女学生施暴,还叫了四个男生一起暴打受害者,还是轮番暴打及嘲笑,行为相当恶劣,特别是施暴的四名男生,从小就学会打女孩子,以后长大了是否会对女人施暴,这一点极有可能,从小就喜欢动手打女人,其家教就已经出现了问题,不好好修正,以后是否会长歪,这是未知的。
每一起霸凌事件,受害者都会遭受身心灵双重伤害,身体上的伤痕很快就会好,心灵上的伤痕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好,甚至因为这一次的校园暴力,永远走不出被暴打嘲笑的阴影,如没有好好进行心理辅导,未来可能有患抑郁症的可能,所以当地的校方和教育局应该请心理医生,对受害女生进行心理辅导介入,不要让她患有不可控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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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事件为什么屡禁不止,学校保卫工作难道形同虚设还是不作为。学校领导应该规定安保人员巡逻,学校老师应该教育学生及时举报,并对举报学生保密。在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实属不应该,追责起来学校与老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在校外,也应教育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和老师,发现一起及时严格处理。学校和社会只有从严治理,才能遏制校园暴力的发生。
1,惩戒机制失灵。
家长护短,导致老师和学校怕麻烦,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导致小恶没有及时惩戒。
长期以来,绝大多数主动耍流氓的人(从直接效果上来看)是获益的,导致部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价值观扭曲。
例如,有很大一部分在校学生(也包括部分成年人),其实内心是很崇拜或欣赏社会人的(我们还是学生的时候也一样,最少我身边的是这样)。
2,惩戒机制本身有问题。监督,监管的缺失,导致学校和某些部门相互推诿。最后,大家都和着稀泥,草草了事儿。
注意:据我个人经验,几乎所有的校园霸凌,和社会中一些耍流氓事件都是以这种方式收场,注意,注意:是绝大部分。
3,整个社会从上至下不够重视。
我个人有以下建议:
1,硬性规定,校方有将此类事件诉诸法律的义务,违者严办。
2,施暴者以达到法定年龄,则适用于普通相关法律。注意:校内惩戒,不能代替法律。
3,施暴者未达到法定年龄,则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关责任。
其监护人应承担惩罚性赔偿,后果严重的话(除惩罚性赔偿以外)还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同时,其监护人必须参加(特定机构所开设的)关于青少年教育的课程。且有对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有硬性标准。(当然,这不应该是免费的,也要防止该机构成为盘剥学生家长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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