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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系法变更不实,红领巾规范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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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名举报规定

辽宁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规定凡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有重要作用,使违纪违法者受到撤消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红领巾系法变更不实,红领巾规范系法

暂行办法指出,实名举报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真实身份;举报线索具体,有可核对性;举报的问题是违反党纪、政纪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承办实名举报信访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在接到举报后20天内应向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3个月内应向举报人告知调查处理结果。

 对举报经济案件的有功人员,根据对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的实际额度,给予3万元以下的奖励;对举报非经济案件的有功人员,按被举报人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档次,给予1000-5000元的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要给予重奖。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一案一奖励。同一案件有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由负责查处案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确定其奖金的数额。

监察机关严格保守秘密,反馈情况或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必须按举报人的意愿办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和身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报复,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本举报网站主要受理反映辽宁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法规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

2、请认真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项目。填写“主要问题”一项时,要写清楚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节、后果等,字数限定在800字以内。

3、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提倡实名举报。进行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电话等项目。

5、本网站不提供举报信息反馈查询,如需了解举报件的查处情况,可直接与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联系,电话024-12380(1)。

6、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举报人计算机每天最多只能提交5件举报。

7、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您还可通过来信或拨打举报电话024-12380(1)等途径进行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辽宁省实行实名举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详细情况说明。

2、举报人享有举报的知情权、保护权和获得回复的权利。

3、被举报对象应当认真核实举报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4、对于属实的举报,被举报对象应当及时查处并给予奖励;对于不实的举报,应当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维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是的,辽宁实名举报有明确规定。
原因是,为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辽宁省实行了实名举报制度,明确规定了举报人的身份不得透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将进行调查处理。
该制度不仅能够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和权益,也能够有效地打击腐败乱象。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线报,辽宁省还实行了奖励政策,鼓励有关人员积极举报,为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因此,是非常必要的,能够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效率和成效,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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