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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抢夺公交方向盘,大妈抢夺公交方向盘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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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绵阳大妈因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被拘留10日的事情

谢谢邀请:

大妈抢夺公交方向盘,大妈抢夺公交方向盘的视频

现在小视频上重庆万州客车司机最后的歌声还在耳边响起,人们痛定思痛,对这种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切齿痛恨,啷个还有这种情况出现?

三路公交车的确要在精神病院门口上下人,但是与抢夺方向盘是两回事,万一中间失控与车辆追尾、踫撞、伤了行人,这位不知马王爷有三只眼的大妈就不只是拘留的问题,不但要受到法律制裁,而且要附带赔尝民事损失,只怕一辈子口攒肚落二个💰,不够赔医疗费哟!

我支持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持之以恒,不要松懈,因为那是几十个家庭的安危!万州悲剧,绝对不准在任何地方上演。

谢邀,虽然大妈事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懊悔和歉意,但是事实就是事实,既然已经触犯了法律,那么就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前发生的重庆大巴车坠江事件刚发生没多久,这会功夫大妈还顶风作案,只能说明这位大妈是任性惯了,该罚!

大妈抢夺公交方向盘,大妈抢夺公交方向盘的视频

2018年11月18日下午2时许,绵阳市城区3路公交车上发生一起乘客抢夺方向盘事件。接到公交公司报警后,涪城分局城北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并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女,53岁,雅安市名山区人)传唤至派出所,张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因急于下车一时冲动而抢夺方向盘的违法事实,同时表示后悔和自责,希望得到公众谅解。

其实这位大妈的行为不需要得到公众谅解,只要车上的乘客谅解就可以了,自己的冲动行为很可能带来的后果是全车人跟着你遭殃,这种极端案例刚发生没多久,所以这个时候大妈的道歉,我想来的太晚,该罚还是得罚。

其次不能每次事发之后大妈总以自己一时冲动,后悔和职自责为由妄图获得从轻处罚的可能,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自己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安全的情况下,我想作为旁观者也无法表示理解。哪次公交车抢夺方向盘不是因为当事人着急下车导致?但是作为成年人难道不知道,公交车只有到站以后才可以停车?就为了自己的那点便利,就不顾他人生命安危,抢夺方向盘,我想这个道理,怎么说都说不通。

只能说希望这位大妈,好自为之。无论你是真的后悔,还是形势所迫,成年人了,没人会惯着你。

这已不是问题的问题了,法律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处理既清楚又有严格的规定。

这里对行为人做了治安处罚是不妥当的,如果说考虑到当事人年龄偏大、事后又承认了错误等,这些都不是降格处理的理由。

这种所做所为是要先行刑拘,必然走司法程序,让本人或教育他人真正能认识到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至于事后行为人真心悔过、事情的社会危害性又不大、没有造成什么大的后果等,这些可以做为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和依据。管制也好、拘役也罢,就是判缓也是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震慑。

公交车不比其它,它承载着一车不特定人的生命。一车车在出事,一个个血淋淋的生命和财产的失去,教训太沉重代价太大了,有违者必须严惩。

为什么有人说中国人喜欢夺司机方向盘呢,这是真的吗

不是中国人喜欢抢夺方向盘,是因为一般大妈没有意识到这种操作的危险性。可能以前经常发生抢夺方向盘的事,并没有产生什么严重后果,所以并没有人出面制止,也没受到法律的相关制裁,相信经过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之后,这种现象会少很多。

这个说法我不赞同,少数不法分子不能代表中国人,兽有群分,人有好坏,少数不能代表多数和群体。作为人是高级的感情动物,他会受环境和社会教育的影响心态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有冲动,有稳重,有善良,有邪恶。但是好的方面多,爱心,暖心,正能量多。好的多,可以冲淡少数的,比如饭里有几棵谷子,你说是饭吗或是谷子。所以少数不能代表多数,为此我有辩解不赞同以上说法,代表中国人。

西安一56岁大妈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危及公共交通安全被刑事拘留。对此你怎么看

我国大部分这种破坏公共秩序的都是以道德层面去谴责,很少上升到法律层面,所以导致一部分公民素质一直较为低下!比如:在旅游景点的墙上,书上乱写乱画,随意攀骑景观,为了插队拦飞机✈,拦火车,影响公共出行等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整体公民素质也随之上升,法律也不断完善,这种低素质人群如果不能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的情况下,以显然不会被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所允许,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是大势所趋!今后很多这种事情都将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

所以,无论今后谁影响公共安全,破坏公共环境,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而不是口头谴责,比较缺德的人太多了(缺乏道德)。

一旦法律介入,法律将促使这些少数缺德的人提升自身素质,而融入主流社会,祝愿伟大祖国繁荣富强,国泰民安,人民安居乐业,好人一生平安……

如果你在公交车上发现有人强夺司机的方向盘,你会怎么做

我会马上劝阻立即停止,在行车过程中司机的方向盘很重要,他可以危极交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针对一个问题没有单方面的原因,为此司机也有问题和不足,才能导制因果发生,所为(予盾)没有予,就没有盾。

为此我们日常生活一定要换位思考,相互多多理解,暖心一些,靠见义勇为,也许不现实,不可能有这么多。为此我们一定要尊章守纪,文明做人,这个世界才能更美好,更多一些予盾的化解的方式。

凡事都得遵守一个规矩,我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在当代法制社会的体系下,为了维系社会的安全秩序和安定团结,确立一个适合人民生存的的环境,就必须订立相关的律法条款,这就是通俗之说的“规矩”。

大妈抢夺公交方向盘,大妈抢夺公交方向盘的视频


公交车在行驶途中本就规定了乘客不得与司机交淡,这在驾驶位上方明有启事。这就说明:司机在全神贯注的驾车,乘客不得分散司机的思想注意力,之所以要这样的明文启示,道理大家都懂!可恰恰就有一些无良乘客为了一己方便,揪住司机不放,抡夺方向盘纠缠不停。我们已知四川大妈的行为至使大巴坠江,全车15人命丧黄泉,惨哉!悲哉!真是这个大妈欠下了14条鲜活的人命!可逝者如斯夫,此去不复回。惨痛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沉沉的警钟!!抡夺方向盘的行为就是“犯罪”。

大妈抢夺公交方向盘,大妈抢夺公交方向盘的视频


因此,人人都有制止这种犯罪行为的权利。而这种制止行为在特定意义上存在见义勇为的性质,行为起到了保护整车乘员的生命安全。因此,但凡乘客,当你在乘车过程中发现抢夺方向盘行为的无良举动时,第一时间必须湧跃制止。即便将犯罪行为扼杀在第一时间,你也做了一件为民除害的壮举!

在这特定意义的范畴下,小编也会义不容辞地出手制止犯罪,即使犯有过失行为也当义不容辞!!

如今公交搭,不能装眼瞎,耳要八方听,眼要四面察。

皆因少数人,总是不值价,不是强霸座,就是恶设骂,更有缺德鬼,狗胆比天大,抢夺方向盘,不怕惨祸发。

遇到这种人,不能讲好话,估计打不赢,那就打电话,报告一一零,处置求警察,如若镇得住,那个电个啥,勇敢跳出来,可踹也可打,只要正义在,什么不要怕。解救一车人,避免墙上挂。

老鼠子过街,人人要喊打,正气压邪气,生活美佳佳。

刚才大致内容了解了,也详细读了两篇回答。我非常赞成我们的国家法律能详细的出台。给广大人民一个定位。

但是在详细的政策法规出台之前,在我们遇到危险乘客正在操作危机众人生命的关键时刻,如果我在场,我有可能要去参与制止,或者当机立断想出最好的办法。至于后果,就是阻止疯狂者的行动。如果计较个人的安危,也就是要和大家,全车人一起迎接可以预知的可怕后果。就是说,帮助司机,就是帮助全车人,也正是帮助自己。所以我希望能看到我这篇文章的人都想想我说的是不是这个理。希望我身边能有更多的人临危不惧,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像猖狂的人做斗争。

这是个应当由法律来解决的问题。不能让民众个体去解决。政府不能转移推卸责任。因为立法不到位民众个体去面对暴力也会违法的。俺已多次在北美暂住。自己的体会如下:为什么人家基本没有未经同意私入民宅?因为法律规定私入民宅者打死无罪呀!为什么人家基本没有狗咬他人?因为狗咬他人后狗的主人会赔到倾家荡产呀!为什么人家很少有偷税漏税呀?因为信用受损一辈子难以为人。工作也找不到呀!如果有人不买票乘车。好!一旦查到。此人一辈子没单位聘用了。你一辈子完蛋了!所以立法是大问题。没有立法。公民参与此种问题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因此这类问题的解决主体应当是政府!说的可对?

大妈抢公交方向盘被拘留10天,这样是否能起到震慑作用

有一定震慑,但量刑太轻,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毕竟公共汽车上乘客较多,就是在平原地带普通的翻车,也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任何人都不应该为违法者买单,更不应该为他陪命!!!

处罚太轻,应对妨碍交通运输,霸座及网络造假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如行政拘留应调正为15为起点,如刑拘最少判一年以上实刑,这样这些形为肯定会减少。加强执法是教育人的最好方式!

起不到多大作用,更别说震慑。

一、10天时间,一晃而过,这对一个走过几十年风雨的大妈来说,损失10天时间而已,大妈也许其他方面有所不足,但时间还怕没有吗?很多大妈就是时间太多,无处消费,所以才会为了几个免费鸡蛋等排队几个小时的,以大妈最无所谓的方式来处罚大妈?还谈什么威慑?

二、一些大妈真的到了只在乎眼前的利益。10天拘留,出来后什么都没损失,出来依然可以我行我素,你说大妈怕啥?一个半站的距离都不愿走,连可能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都不怕,你说大妈怕你10天拘留?

中国很多老年人到了难以根治的地步。

有一定的震慑作用!最好是把她被拘的消息在当地媒体反复播放,那震慑作用就更强了!不过这样做就怕她出来以后没脸见人再上吊自杀了。碰到抢公交司机方向盘的不管是老人,年轻人,上去就往死里打!你活够了,车上其他人还没活够呢!不过这得得到法律的支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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