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但能,而且会越来越好!
只要让那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忘恩负义、要钱不要脸的无耻之徒承受到更多的道德谴责,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只要让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得到保护和鼓励,消除做好事前的顾虑,让这种传统美德散发更多活力。
我们这个社会的信任就会更好。
先看看发生的几件事情:
事件1:
江西上饶,三名中学生在放学路上见到一位老人摔倒,便上前扶起。结果,他们被讹上了。老人说。你们把我拐杖踢倒了,不然自己不会摔倒,并要求三个中学生给她买药。接着说要50元钱,然后100元、2000元,最后要到5000、10万的住院费,无奈,三名学生选择报警。
结果:
经调查了解,整个事发过程有监控记录,3名学生的行为属于助人为乐,校方进行通报表扬,学校要鼓励这种雷锋式行为。
因为老人有精神问题,事发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已上门与学生家长进行了沟通解释。
事件2:汕头市河浦中学的两名高三学生看到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在地,立即上前将其扶起并护送回家,然而,摔倒老人称是两名学生导致其摔倒受伤的,要求两人担责并赔偿。
结果:事后老人向两名学生道谢和致歉,并归还了他们此前垫付的1200多元医药费。
事件3:
在玉林博白县城松园路段,几个孩子在路上奔跑、玩耍,突然一辆三轮车撞倒了其中一名孩子。孩子躺在马路中间,挣扎地想爬起来却发现起不来了,而肇事的三轮车主选择驾车逃走。事发后,路上来往的电动车只是避开躺在地上的小男孩,却没有人停下来帮忙 。一个7岁,刚上小学一年级,穿着红衣服的男孩跑到马路对面,想请另外一名刚才与他们一起奔跑的孩子过来帮忙,然而孩子却被家长拉走了,留下受伤的小男孩独自躺在马路中央。红衣男孩把受伤小男孩抱起,拖到了旁边安全的地方,又找来纸巾为他擦拭。
结果:受伤的小男孩被后来赶到的家属送往医院,经检查,孩子的右脚骨折、口唇皮肤裂伤、上颌牙齿松动,目前还在住院治疗。 迫于压力,肇事的三轮车主也于当天晚上8点主动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扶了,却换来了敲诈,需要帮助,却看到了更多的冷漠,虽然得到了澄清,可是做个好事,却折腾一大圈,时间成本让人忌惮,怎么会这样?这个社会还有信任吗?
人性本根是善良的,看到别人有困难,任何人都会心底里想着去帮一把,没有一个人的天性是不愿意去帮救别人的,但是,正是由于上述事件的那些讹诈人的老太太,肇事逃逸的车主,甚至不问情况皂白,不懂得感恩的家人,让这个社会人与人失去信任,显得那么冷漠。
现如今,任何人遇到这种事情都会表现迟缓,心中都会闪现三个意念:
该不该帮,应该帮。
想不想帮,想去帮。
敢不敢帮,不敢帮
心中的不敢,换来了行动的畏惧,一个不敢帮,全盘否定了应该帮和想去帮。所以,为了这个社会散发更多的正能量:
一、要更多的弘扬好人、好事的勇敢举措,不但要从精神上给予奖励,甚至从物质上也要加大奖励力度。尤其在学校,效仿上饶教育局,给予更多的鼓励和奖励,让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更多的散发活力。
二、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舆论监督,让那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忘恩负义、不但不感恩,反咬一口的无耻之人受到道德的谴责,社会的监督,法律的制裁。
在这里还要告诉友友们,国家已经高度重视此类问题,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凸显的“见义勇为一律不担责”的基调,被人们都称为“好人法”,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人们助人之前的顾虑。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有法可依,有全社会监督,有道义的谴责,只要铲除那些道德败坏之人滋生的土壤,加大好人好事的奖励和表彰,社会的信任就会更好。
在现实社会中,处处都有考验人性善良的时刻。
老太太摔倒,3名中学生好心扶起却反被讹,不仅如此,从起初的50元钱一路飙涨至10万元,一腔好意变成了被讹钱的资本。
据腾讯新闻报道。12月3日,江西上饶某中学中的3名学生表示,他们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于是三个人赶紧上前将其从地上扶起,本以为好心有好报,谁料一个看似和蔼可亲的老奶奶却转眼变成了满眼放光的碰瓷老太。
老奶奶指责他们将自己的拐杖踢倒,这才使得自己摔倒在地。
随后,老奶奶说要去买药,反面改口索要50元钱,随即又开始逐步的向上涨价,一路从50元飙升至10万元,令人咋舌。
面对3个还只是中学生的孩子,老奶奶紧抓学生不放,3名中学生对此也感到无可奈何,无奈之下决定报警处理。
(以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经过民警调查,所幸事发地点有监控,于是,老奶奶的谎言一下子便被清楚地揭穿,而整个事情也通过探头现场重现。
不知从何时起,老人们开始义无反顾地走上‘倚老卖老’靠年纪博取同情心的碰瓷之路。老人们并不知道,他们所作的这些行为的背后,暗藏着多么巨大的黑暗力量,而他们的所作所为,也成功地在社会中产生影响。致使很多善良的人,当看到路边跌倒的老人时,犹犹豫豫不敢上前帮扶,生怕自己摊上了事儿被人讹。
而‘倚老卖老’一词,也开始逐渐使用的广泛起来,大家纷纷感喟是坏人变老了,老年人的群体的确社会的帮助,而整个社会健康风气的形成同样需要老年人的帮助,年轻有活力的年轻人不是可以任人随意宰割的绵羊。如果持续不断出现耍赖的碰瓷儿老人,那么对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以及社会人士的影响也将会是巨大的。
本人懂的不多,个人认为应该让老太太付出些代价,以告知那些为老不尊\以老卖老\的碰瓷的\教它们如何做人!以扬正气!此时法律应出面,不能一味这样下去,让好心人心寒,长此下去社会风气将不良发展。
每当出现″扶人被讹"的新闻时,人们的良知都会经受一次拷问!
近日,江西上饶有三名中学生在路上遇到一名拄着拐杖的老奶奶突然摔倒时,就及时上前扶起来,可摔倒的老奶奶竟然指责他们撞到了她。要求给医药费50元,接着涨到100元,2000元,最后要10万住院费!还是好人得好报,路过的一名大学生帮调取了商店门口的监控证明了他们的清白。
经调查,他们的行为属于助人为乐,校方将在11日进行通报表扬。对于老人要钱的行为,当地派出所民警已上门与学生家长进行了沟通解释。被扶亲属退回了学生垫付的1200元医药费。结局让人欣慰。
老人跌倒了,在以前任何人遇到都会毫不犹豫的及时把人扶起来,重者并帮助送医院。被扶者千恩万谢!其子女有的向施助者亲自登门致谢;有的向帮扶者单位送去大红纸书写的感谢信张贴。被扶者知恩感恩!扶人者助人为乐,还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皆大欢喜。
那个时代物质虽然匮乏,可人们的精神充实。助人为乐之风盛行,社会充满了正能量!
可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人的精神文明和道德操守不断下滑。也不知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也许老人摔倒时道德品质也一同被摔掉了,到处都有好心人扶起摔倒者被讹巨额赔偿款,让好人从精神和物质上受到双重打击!人们的良知和社会公知也被被扶者的讹诈敲击的支离破碎!
现在每当遇到摔倒的老人,有的人象躲避瘟神一样迅速走开;有的人遇到碰瓷者一样躲避不及;也有人在良心的拷打下,犹豫观望或找到证明人才敢将人扶起,以备被讹诈解脱自己!不得不说是人心不古,世风益下的悲哀!
你扶还是不扶?已成中国社会的一块心病。扶吧怕被讹,怕沾上厄运。不服吧摔倒起不来的人确实需要帮助,良心过不去。象上饶这三名同学,他们扶起的不仅仅是老人,而是扶起了人们的良心和道德!让我们为其点一个大大的赞!
民法总则对“好人法”条款再度修改,不再区分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只要是见义勇为一律不担责!为见义勇为保驾护航。让见义勇在袖州大地掀起,义字当头,勇字当先的强劲东风,卷走世间的不平与悲伤!让人人献出爱!让社会正气浩荡!
12月3日,江西上饶某中学3名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了,三人便赶紧上前将其扶起,本以为做了回雷锋,孰料老奶奶竟指责他们将自己的拐杖踢倒,才使自己摔倒的。随后,老奶奶便开始要钱,从50元一路飙升至10万元。
无奈之下,三个孩子只好报警。警方通过调查事发地的监控,一下子戳穿了老奶奶的谎言,还三个孩子以清白。
这年头,为什么老人讹人的事件时见报道呢?在我看来,可能有四种原因:
一是坏人变老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这个社会也有极少数人,一辈子只干坏事不干好事,并不因为年纪老了就从狼变成羊,即孔子所谓的“老而不死是为贼”,所以他们一旦逮着机会就要讹人。在我们农村老家,不少村子都有这种老人。
二是巨婴心理。人年龄大了,反而会产生婴儿心理。好比婴幼儿摔倒了怨地,烫嘴了怨汤,他们出了问题往往不认为是自己的错,而是身边的人或物导致的。那些脑子有些糊涂的老人,在摔倒之后通常也有这种心理,把扶他的人误认为导致他摔倒的人。
三是子女很少照顾或无依无靠的老人,在他们讹人的行为背后,通常有希求被人照顾的动机。这种老人其实是很可怜的,但是他们的行为又很可嫌。
四是社会上的碰瓷现象,确实让个别“心眼活泛”、“与时俱进”的老人学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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