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法及其残酷,尤其是针对女人的刑法,更是变本加厉。
女子在古代社会本就地位低下,因此如有作奸犯科,等待她们的刑法当真是生不如死,在这里就讲几个典型的刑法。
拶刑
喜欢看古装戏的朋友对这个刑法应该非常熟悉,其实就是用一种夹子夹住女犯的手指,然后两个衙役向不同方向一拉,瞬间女犯手指血流如注,疼痛钻心。
拶刑又叫拶指,女人如果受了此刑,双手基本上就算是废了,在那个桑农为生的社会,就算是有幸出狱,也基本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但拶刑还算是轻的,接下来的刑法才真的叫做生不如死。
杖刑
很好理解,就是屁股挨板子的刑法,但是用到女人身上,便有了新花样。
古代有明文规定,女人挨板子必须“去衣受杖”,就是当众脱光,然后挨打。
具体的过程就是先贴出告示,告知百姓,某时某地,有女子接受杖刑。
杖刑之前,受刑女子便被脱去下衣,在众人面前,名曰“亮臀”,在受刑完毕后血次呼啦的,还要抬到外面给人看,名曰“卖肉”。
极尽凌辱之能事,很多女子受了此刑当场碰壁而死。
骑木驴
这个刑法是针对奸情杀夫的女人,撮合奸情的女性也算。比如《水浒传》里,潘金莲被武松宰了算是便宜了,撮合奸情的王婆可惨了,就受的骑木驴之刑。
骑木驴,具体说来,就是有一根横着的木桩,上面有一根超长的木柱,具体有长呢?
这么说吧,受刑的时候一般是用绳子把女子吊到半空中,然后将刑具上的木柱对准其下体后,松开绳子,木柱深入身体,“自口鼻穿出”,算算有多长?
最恐怖的是,受刑女子“常数日方气绝”,这是一种怎样的煎熬?
幽闭
不要以为是关小黑屋,事实上的幽闭可不是关起来这么简单。
该刑法也是针对淫乱罪名的女人,虽然可能不会像骑木驴那般死去,但也是生不如死。
具体的施刑方法也非常简单粗暴,就是不停的捶打女犯的下腹部,最终导致其子宫脱垂,终生再难婚娶生产。
古代的刑法严酷至极,尤以对女子的刑法最为可怖,看了这些,是不是觉得生在新社会是多么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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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施酷刑,朱重八那是权威,今天介绍一下他手里经常施展的刷洗和抽肠两种恶心而可怕的酷刑。
抽肠,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肠子抽出来慢慢死掉,这种酷刑的出现就在律法最严苛的朱元璋时代。这种酷刑别说受刑人痛苦万分,甚至连施刑人自己看着都害怕。
它的原理是这样的。先将犯人绑在高台之上,在高台木架上绑一个铁钩,铁钩另一头绑一个重物,形成一种滑轮状态。这时候施刑者从犯人肛门内找到大肠,并用铁钩钩住,慢慢往出拉。之后,铁钩另一头的重物就会被放下来。随着重物的下坠,肠子被一点点钩出来,直到肠子全被钩出施刑完毕。如果施刑者有点良心,重物会用石头,铁块之类,罪犯很快就死去。如果重物比较轻,犯人会哀嚎几日不休,直至肠子全部拉出才亡。
这种刑罚用于犯了欺天大罪的死刑犯身上,由于太过于血腥和恶心,犯人受罪太久往往不死,有悖于人伦,所以在后来被朱元璋下令废止。
刷洗,也叫梳洗之刑。这也是一种折磨人让人慢慢死掉的酷刑,据说这也是在朱元璋时期刚出现的刑罚。用刑时,将犯人衣服剥光,固定在一个地方,然后用沸腾的开水浇满人的全身,来回几遍。然后像褪猪毛一样用铁刷子来回刷,这种酷刑不亚于千刀万剐的凌迟,这个甚至更残酷一些。施刑者如果心眼好点,会从靠近心脏的地方开始施刑,这样犯人在肋下变成白骨时基本没命了。如果从四肢开始刷起,全身不变成骨架是死不了的,可谓是酷刑中的巅峰了。
没想到这种酷刑后来被魏忠贤时期的锦衣卫又发扬光大了,其他流程不变,就是在刷洗过程中加入了盐水,刷几下会用盐水来“加点滋味”,痛哭程度更是可想而知。施刑者为许显纯,受刑者为东林党人杨涟。
朱重八为了打造具有独特气息的封建王朝也是煞费苦心啊,在他幻想的人人平等的梦想王国中,诸如剥皮萱草,凌迟,腰斩以及上面两种残酷刑罚大行其道,这真的是他想象中的王朝吗?犹未可知!
专注历史的中国小贱,与你分享。
废话不多说,直接进入正题,前方高能!
虎豹嬉春
将罪犯扒光以后,和老鼠、猫一起装进麻布袋中,然后再往里面丢入鞭炮,扎紧口袋。
袋中的老鼠还有猫受到惊吓,会疯狂的撕咬罪犯的身体。大多数情况下犯人不会死亡,只会被咬得血肉模糊,然后再将犯人拎出来,往伤口上抹盐或者直接倒一盆盐水。
这种刑法大多数都是针对女性罪犯,因此才得名:虎豹嬉春
幽闭
最早见于《尚书·名刑》,这种刑法也是针对女性,始于秦汉时期。行刑的时候,用特制的大木槌使劲敲打女子腹部,直到活生生把子.gong敲下来为止。
封阴
顾名思义,这种刑法是针对不守妇道的女子。将丝线沁透猪血,在阳光下暴晒干以后,用此丝线将女子的那里严密缝合起来。
鼠刑
这是古代罗马的一种残酷刑法。
将犯人扒光上衣,然后把老鼠丢进铁桶内,将此铁筒扣在犯人的肚子上。之后对铁桶尾部进行加热,桶内温度升高,老鼠出于求生本能,就会在犯人的肚子上打洞,那画面自行脑补吧。
铁梳子
此刑法的发明者是朱元璋。
在行刑之前,先把犯人扒光,放到特制的铁床之上。然后用开水,往犯人的身上,从头到脚来回淋,直到把犯人的皮肉烫得发红发软。但是,此时人却还不会死。
随后,就用一把铁制的梳子,从犯人的脚部、手部等不致命的地方,开始一遍一遍的刷,就像刮土豆丝那样,直到犯人咽气。
蚊刑
这种刑法始于管仲,初始是用来惩罚贪官污吏。
这个刑法很好理解了,将犯人扒光上衣,或是上下全部扒光。然后将犯人绑至于野外,蚊子较多的地方,如果是“花脚蚊子”则为上佳。
一到晚上,黑压压的蚊子就会覆盖全身。如果中途有人来驱赶蚊子,基本上会要了犯人的命。
因为吸饱血的蚊子会趴在人的身体上,只有少部分会掉落下来或是飞走。此时若驱赶蚊子,就会有新的蚊子接踵而至,那么早就奄奄一息的人,也许就会因此而亡,吸饱血的蚊子反而是一层护身甲了。
水银剥皮
这是剥皮的升级版,我个人觉得这个应该是杜撰,说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
传闻是由朱元璋发明的(老朱的爱好可真不一般),将人埋在土里只露出脑袋,然后在头顶用刀割一个十字,像香菇那样。轻轻的把头皮拉开之后,往里面悄悄地倒入水银。因为水银的密度大,下沉的过程中,会逐渐把人的肌肉和皮肤分离开来。
这个过程很痛苦,埋在土里的犯人会受不了这种痛苦, 一直不停挣扎扭动。最后,就会不小心“哧溜”一声,光溜溜的从皮肤里跳出来。
分享完毕,就我个人而言,上面这些刑法,蚊刑是我最无法接受的!你能接受哪种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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