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通勤车司机不顾交警劝阻,强行通过漫水桥面导致重大伤亡,属于对自己驾驶技能盲目自信,没有主观故意,因此不会判死。但属于情节比较恶劣,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好!大巴车司机不顾交警阻拦,强行驾车过桥,导致事故发生,已被警方控制。不明白的是,持A照的司机不怕交警?TA是被人逼迫的吗?桥头没有设警示牌或路障吗?车辆为何可以轻易上桥?
一、根据现有信息,一些事情是难以理解的,需要进一步的官方信息
1、大水库下的桥为何建那么低?
滹沱河干流流经平山县,它上游是总库容12.10亿立方米的黄壁庄水库,遇到汛期,水库需泄洪保安全。每当发大水或水库泄洪,钢城路上的跨河大桥王母桥就会桥面过水。这几天,水库正在放水,大桥成了漫水桥。
1996年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建设跨越江河的桥梁和隧道,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
2、桥头进行交通管制了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0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事发前,王母桥桥面过水较深,小车完全不能通行,大车通行风险极高。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实行交通管制。
3、大桥上为何没有栏杆?
大桥下是大河,桥上经常漫水,可大桥照片上看不到栏杆。安全无小事,安全也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只有全民重视安全,我们才会更安全。
二、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无非有两个:1. 水太深;2. 水太急
下图这条路叫钢城路,涉事企业叫敬业集团,世界500强,有3万左右员工。这公共道路就是钢厂修的,也因为这个钢厂命名。
据知情人讲,这个桥最近在拆了重建,还没建好。
为什么涉水大巴容易倾覆?涉水时大巴会不会倾覆,主要由三个力决定:竖直向下的重力G,坚直向上的浮力F,以及水流侧向冲力FW。水流侧向冲力导致车子有倾覆趋势,而净重力(重力减浮力如下)有稳住车辆的作用。
但如果水流侧向冲力的力矩( 冲力乘以冲力作用点高度)大于净重力的力矩(净重力乘以两个轮胎距离的一半),汽车就会绕 O 点转动。也就是说涉水大巴稳定(不发生倾覆)的条件是:
当水位较高水流速度较大时,则浮力、水流侧向冲力和冲力作用点高度都会变大。此时,很有可能会使
从而使大巴车不满足稳定条件,发生倾覆。此外,浮力还会减小车辆与地面的摩擦力,使车辆发生侧向偏移(偏移条件已经标在图中)。
三、最后,这个司机会被判处死刑吗?
河北省平山县敬业集团通勤班车涉水倾覆事故一直牵动着网友们的心,毕竟牵扯到13条人命,都是社会上的主干力量和家里的顶梁柱啊,值得痛心和惋惜。
而根据王母河长处获悉,因上游岗南水库放水,事发桥面有水漫上,该路段事发前并不能正常通行。而敬业集团一名工作人员透露,事发路段涉水断交后,集团内部第一时间采取了应对措施,比如增加临时宿舍以及运行班车等,同时也提醒了相关车辆绕行其它道路,至于为何涉事通勤班车还是走了事发路段,他并不清楚。
如果以上所说都是属实,在这种情况下,涉事司机还坚持驾车上桥,导致发生交通重大事故,致13人死亡,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最后的话: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珍惜可以活着的每一天吧。
大家都知道:领导每天都会强调安全生产,安全作业,安全教育从不离嘴边。但是依然会出现这种非常低级的安全事故。
事发路段涉水断交后,集团内部第一时间采取了应对措施,比如增加临时宿舍以及运行班车等,同时也提醒了相关车辆绕行其它道路,至于为何涉事通勤班车还是走了事发路段,他并不清楚。
实际在很多生产作业中,领导催进度、催效率催得比猴还急,动不动还以绩效和奖金相威胁。你要下面的执行人员怎么办?
领导说,安全生产我强调了,但是这不妨碍我赶鸭子一样催你,跑得慢就扣你奖金。你让下面的人到哪儿说理去?要效率就是会牺牲部分安全!这就是现状,用生命做赌注来加快效率。
不会,应为要属于严重的重大事故致人死亡,重伤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但是司机的做法我不赞同,就是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他人考虑,这种艺高人胆大的做法我不赞同,在我们做没件事的时候都会存在利和弊,有的弊端很小,你可能很好忽略,就拿这件事说司机强行过河没有出车祸那是不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弊端很大呢,凡事要考虑利和弊,有没有价值,值不值得,再去做
“13死1失联”河北一司机强行过河酿造悲剧,他会被判死刑吗?
按照罪行,是死刑,但是,按照目前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况来看,不会判死刑。
由于司机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面对交警的拦截,仍然向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的大桥上冲,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即便不发生安全事故,其行为也应当扣12分。现在,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失踪的严重后果,如果再不对司机实施严惩,对谁都说不过去。因此,判处死刑。
但是,按照目前刑法的适用来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只要不是情节十分严重、后果十分惨重、行为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案件,都不会适用死刑,会最大限度地减少死刑。因此,这起案件,后果十分严重,情节也十分严重,但从行为来说,司机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不遵守交通规则,不听交警指挥,其他的,就不能算极其恶劣了。如果知道会出这样的后果,估计他也不敢这样做。因此,他不同于那些行为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主观上就是想出现这样的后果。
所以,不会判死刑。但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是可以的。
大家看看这辆客车在桥上滑坠的视频,就会明白,在这起事件中,司机确实需要担负巨大的责任。因为此时桥面已经被水没过去了,在一定程度上讲,看到的都是水,此时开车无疑是拿一车人的性命在冒险。我们想想公司的班车上能有什么不知性命攸关的大事,需要一定这样危险的趟水而过呢。等一会难道不好吗?
这位司机一定会被刑责,而且很有可能会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起诉,也有可能会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进行起诉。随着这辆客车被打捞上来,最终这场惨剧的结果是13人死亡、1人失联,其他落水人员有些已经返回工作岗位,有些还在医院治疗观察。
肇事司机被追究刑责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不听交警指挥,坚持通行,所以基本上就要背负事故责任的绝大部分责任。事发路段是漫水桥还连着一段漫水路,当时大水正好涨起来,不太具备通行条件。事发路段已经处于管控状态,不让车量从此路段通行。通勤车大巴不顾交警阻拦坚持过河,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那么这位司机未来要承担多重的刑罚?如果在未来审讯的过程中可以得出,他在主观上并不是想这样做,并不是故意要趟水而行,例如一个人想自杀就拉着另外一个人一起赴死,那么其实自杀的人是有着故意杀人的嫌疑。我们可以说,不论以这三个罪名最终决定用哪个罪名起诉,司机都是不会判死刑的。只要没有主观恶意,那还是会留他一条命的。目前最终会定哪个罪,要看后续公安部门的审讯,以及未来法院和检察院的的认定才能决定。
但是因为他的一个龙宝的决定,最后导致13个人死亡,一人失踪,估计也是凶多吉少,不知道他的余生会如何谴责自己。有多少个家庭的咒骂,需要他余生慢慢去承担呢?所以大家在开车时一定要小心驾驶,不要贪快求刺激,有可能自己的一个决定就导致不少家庭,因此而伤痛终生。
客车驾驶员说,当时他沿着和平路向省政府方向行驶,死者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当时要从九中这一侧往省政府那一侧行驶,而大客车的右侧有一辆大车挡住了视线,这辆大车驾驶员看到男子就停车了,大客车的驾驶员再看到男子骑车突然沿着斑马线从右侧车流前窜出时已经晚了,他看到男子时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结果就撞上了。所以电动车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啊,撞不过的话代价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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