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应给于处罚,否则难以平民愤,难以给大众一个交待。我也搞不清楚,现在很多的老人都是倚老卖老?就好象所有的人都得让它三分。大街上、马路上经常都能看到骑个破单车或者三轮车,也不按交规行驶,大摇大摆根本不把人放在眼里。这种行为实属可恶!
第二、不管在哪里,公共场所,谁都没有义务给谁让座。公交车谁都投币上车,都有个先不后到。年轻人给你让座是情份,不给你让座就是本份。当然我们不是提倡这种自私的做法,毕竟谁都会老。更何况是一个腿受伤的女孩,就没有伤她也没这个义务要把座位让给你,我们只能从道德层面上去谴责她。太平盛世谁都不能强迫谁,更不能动手打人。
第三、我们提倡尊老爱幼。这是一种优良的社会品德,是每一个公民从小受到的教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每个老人都是从年轻时走过来的,每个年轻的人都会有老的一天。不管是谁与谁之间都应该相互的体谅,相互的尊重,相互的谦让。就像很多地方实行机动车礼让行人一样,其实我不赞成这种做法。这样就向一边倒,也太绝对,行人与机动车在礼让时应该看情况。
谢邀。这种在地铁上,公交车上,老者强行让年青人让座的事已屡有报道,这不,南京一老人地铁上扇女孩耳光逼让座的事又发生了.....这都怎么了,为老不尊,倚老卖老吗?还真如曾经网上有一句名言:“过去的坏人现在变老了”,为什么总会出现这种情况?(先声明一下,我也是一个老者)
一,其实,“凡是有上群的地方,总会有左中右”,老人这个群体也不例外,总会有那么些不讲理的、蛮横的人,民间曾有一句话:给你个麦草棍棍你当拐杖的用呢”,一旦把别人对你的礼貌与尊重当成一种必然,那就一定会出格,这恐怕是这类事情屡有发生的根本原因。
二 ,不论在地铁上,还是在公交车上,大家都是买票座车,本是平等的,这个一定要搞清楚。尊老爱幼,年青人给老人让座,只是提倡的一种社会美德,并不是一种硬性规定,如果搞错了,就会出现诸如南京地铁上一老人逼女孩让座的情况。
三,我们常常在地铁上看到许多老年人在站着,而同时有许多年青人在座着。这些老年人为什么就不去逼年青人给他们让座,看来还是一个人的素养问题。身体不是太差的,六七十岁的老年人站站有何妨?同时,对自己也是一种锻炼,真正站不住的老年人,相信年青人会让座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我也屡次看到过这种让座的情况。
四,让座是一种自觉的行为,逼别人让座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给我,我也会说:凭什么呀,我也是买了票的!因为,把一种本该他人自觉做的事,转化成一种强硬的你必须要这么去做,这本身是对别人自尊性的一种伤害,在遭到伤害的时侯,还要别人给你让出座位,天下那有这种道理?南京这位老人竟然扇人家女孩的耳光(如果属实的话)这是一种野蛮、是一种犯罪,应当追究其责任,否则,公理何在?
五,我这样说,不是不主张在地铁上,在公交车上,给老年人让座,只是想说,不要把让座当成一种必然的、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只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礼让与尊重,尊老还有爱幼,不要意味的只说尊老。年青人给你让座了,要说声,谢谢!如果不需要,要说声,不用,你座。老年人千万不该有:年青人都该站着,老年人都该座着,如果这种思想一旦滋生,像南京发生的这样逼别人让座的事还会一二在,再二三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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