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预知河流水域存在的风险,作为家长应该拥有监护权,教育知识远离无安全措施的水域地带,,追逐戏耍拿生命赌明天,就是对生命漠然放纵,对生态环境没有敬畏之心,必须付出惨痛代价,追悔莫及,痛苦一生~
谢谢邀请!三十岁带孩子下水,三人淹死,让人难以接受。三十岁应该思维成熟了,起码知道水不是玩的,怎么能带着孩子掉里面了?本人住处有两句俗话赠送给大家:一、水火无情,说明水和火都不是玩的,千万要小心;二、远怕水,近怕鬼,只说前面半句,怎么远怕水?因为离得远,不知道水的深浅,弄不好掉里面上不来。所以在不知道水深浅时,千万不要下去。
只能说这样的妈妈太不靠谱了,还好救援及时,否则母子三人命丧河中,那就真是悲剧了!
近日,九江修水县,一母亲带着两儿子下河游野泳。🏊谁料天降暴雨,河水猛涨,水流又急又深,😱三人被困河中石滩。幸亏救援人员及时赶到,帮助三人成功脱困。
提醒大家:游泳应到游泳馆等正规场所,不能去野域,没有救生设备,有相当大的生命危险。拒绝野泳,扩散周知!
有惊无险,还算幸运。但是最好别冒险,野游随时都有意外发生。水也可能有污染对身体不好。喜欢游泳现在游泳馆到处都有条件也不错,有专业的救生员很安全。希望这位母亲能吸取教训,安全第一。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江西人,看到这则新闻时,心里不由得一紧。在这起事件中,孩子母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孩子年龄尚小,不谙世事,不明白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性。而母亲是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经历的事情多,应该能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农村人做任何事情前,都喜欢向别人打听一下当天的天气情况。或者准时打开电视,事先了解一下,然后再决定后面的事情。
我们知道,野泳存在巨大的风险。河底的情况复杂,深浅不一,还有为数众多的水草摇曳,容易缠绕住双脚。水质不达标,被污染严重。在这样的环境下游泳,无异于把孩子们置于危险的境地。
即使要野泳,也必须了解一下天气。尤其是雷雨季节,人在水里会特别危险。
一开始下雨的时候,孩子母亲就应该快速带孩子上岸。为什么要等到危险来临时,才想到要离开?这是对生命的漠视!
幸好最后母子三人被解救了,要不然这户人家可就惨了。
小时候我也经常野泳,不过那条河我特别熟悉。哪里平坦,哪里水深我都了如指掌。不过有一次冒险穿越一座古桥时,我差点丧命了。主要是对自己过于自信了,一个猛子扎进去,半天没有到达浅水区。(桥底下有一丈多深)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尝试从那座桥底下游过去了。
生命极其珍贵,你我好自为之!
类似的事自古都有。特别是交雨季,经常有雷暴雨,自己所在地烈日当头,河上游地区却是暴雨倾泻。此时河水猛涨,在河下游,第一迅号就是发现河水突变混浊,夹杂许多泡沫和漂浮物,見此现象赶紧上岸,这样的应急有时都躲闪不及!自古都有因此而罹难的。所以尽量少在河里野泳,一生遇上一回就够呛。犹其是只顾贪玩跑到河中心,如有险情更是躲闪不及。也有人自觉水性好,艺高人胆大,孰不知那水是翻滚地,人在此境下像根微弱地稻草,狂澜秒秒钟就把人翻转于浪下,毫无反抗之力。慎之慎之!万勿图骄幸,没必要去作无谓的冒险。谢谢邀请!
看到这则新闻,想起前不久看到的同样类似的新闻,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一位四十岁妇女带着自己的一儿一女和两个侄子到长江边玩水,结果5人全部溺亡,让两个家庭蒙难,至今还在悲痛之中。
而这里同样是母亲带着儿子下河游泳,虽然遇到河水猛涨,但好在有石滩,救援人员来得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调查。
虽然已经立秋,离上学还有几天,在湖南湖北江西等地依然高温,为了防暑,孩子也有游泳的要求,很多家长为了方便,会直接带孩子到附近游泳。因为在孩子的父母这辈看来,游泳不是什么危险的事儿,因为在她们小的时候,由于兄弟姐妹多,一般处于放养式,经常自己在河里游泳,因此对水缺乏一种畏惧感。
因此在天气热的时候,在孩子有需求的时候,就会带着孩子去游野泳。一来方便,因为一般在县乡镇没有很好的游泳馆,有的话也是人满要排队;二来还可省点费用。一次游泳每个人至少35元/小时,费用也不低。虽说与生命相比,这当然不算什么。但去游泳时,大人的心里是抱着玩玩水,游游泳,不一会儿就好,没有什么安全隐患而去的。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在生命面前,侥幸心里要不得。对危险的防范就是对生命的敬畏。江西这三母子很幸运,遇到了及时赶来的救援队伍,相信以后不会随随便便下河游泳了。
每年夏天放暑假期间,总会有部分“不听话”的家长和孩子,视生命为儿戏,大着胆子与自然江水、河水、海水亲密接触,一不留神就丢了性命,前不久在青岛海边玩耍痛失双胞胎女儿的母亲也用孩子的生命给了每个人以警示,水很好玩,但玩不起!
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再做决定。夏天游泳,最好还是到正规场所,年龄小的孩子还要有家长的陪伴,即使有教练,孩子多了也有顾不过来的时候,大家说呢?
在陪伴孩子游泳时,不要看手机,要密切注意孩子动向。当孩子看似在仰泳,喊孩子不答应时,要引起警觉,因为这种情况孩子有可能溺水了,需要进行及时救助。
在这里,要为救援人员的及时赶到点赞,是你们的行动力,避免了又一悲剧的发生!
看过这条新闻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觉得有必要谈下自己的粗浅见解,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我们先来回顾下新闻,福建漳州石春梅母子3人失联,失联前留有字字泣血遗书,60小时后被救援队在河中找到,已溺亡……
根据调查,我们知道了这位母亲离世的原因,她在跳江前留下了遗书,遗书内容大部分是和婆家有很大的关系,而她的丈夫永远都站在公公婆婆那边,长期下来关系矛盾爆发。慢慢的累积,逐渐让石春梅感觉到生活的绝望,最终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不得不说,言论是击垮一个人最好的利器,恶语伤人六月寒,更何况是长时间的流言恶语呢。
石春梅年仅28岁,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6岁,却就这样停留在了时光中。这一场自杀的罪魁祸首来源于家庭。石春梅并没有遭受家庭暴力,甚至老公也很孝顺,而这背后的原因都来源于她的公公婆婆。
据遗书中写到,她被公公婆婆多次冤枉,但老公却永远站在公公婆婆那边,试想如果在石春梅老公能在争端中勇敢的站出来,站在老婆那一边,这场意外或许不会发生,如果他勇敢。
这件事与2018年的新化母子戴桂花三人投河事件方式和原因几乎一模一样,也是携带两孩子一起自杀。也是婆媳矛盾,丈夫缺席或失踪,然后母亲“绝望”,拉着两个孩子一起陪葬。
婆媳关系难吗?难,但如果丈夫够聪明,那么也不算太难,丈夫一定是家庭的核心。
丈夫孝顺是好,但是要有一个度,想处理好婆媳关系最重要的还是和丈夫之间的沟通,沟通好了海阔天空,婚姻长久沟通不好可能还有千万个悲剧的产生。
但我们今天还要从法律的角度看待这件事,孩子是人,不是家长的附属品,不是私有物,任何人无权恣意生杀予夺,不论以什么借口。
所以,两桩投河案里,母亲是自杀,也是杀人。是悲催的受害者,也是残酷的谋杀犯。如果我们认识不到这一点,我真的很怕这种风气蔓延后,女人们都以杀死自己和孩子来表达报复。
北边的路不通,南边总有路可走。东边有人给你气受,你就去往西边,找一处相对安宁的地方来安身。不过就是重新开始苦一点,麻烦一点,又何至于是绝境?也就是说,原本用一点勇气、一点智识、一点钱就能解决的事情,钻到情绪牛角尖里的人,用的是更极端的方式来处理。
原本你可以化解,但你偏偏把它变成死局。
爱是如他所愿,不是如我所愿。爱是尊重对方的生命,尊重对方的选择,给他独立、自由,让他掌控自己的命运。而不是一边剥脱他生命一边还告诉他我爱你。
请让悲剧止于漳州母子投河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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