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迟到一次扣全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这样的管理肯定是不合理的。无论是对公司还是对员工都是双输的局面。
一、公司对迟到的处罚太重,员工会有抵触,管理效果会打折扣。
公司对迟到一天就扣全天的工资,的确是处罚太重了;员工迟到了一会就被扣全天的工资,等于一天白干。员工能干吗?员工肯定要想办法应对啊!大都选择请假不来上班了,给公司的管理和工作、生产安排带来被动。
前一段时间,我曾经提出并自答过“公司规定,员工迟到早退罚款100元,迟到的员工都选择请事假不来上班了,你怎么看?”的问题,就是说的题主同样性质的问题。
案例是我爱人公司的问题。
她们公司规定,员工无论是什么理由,凡是迟到早退者,迟到哪怕是一分钟,也都要被罚款100元。
员工因雨雪天气、交通堵塞等不可预知等情况,不可避免地偶尔会有迟到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会以为,自己辛辛苦苦上 一天班才能挣100多元钱,迟到几分钟就被罚款100元,几乎是白干一天,心里感到憋屈,还不如在家休息呢!便谎称家中有事,或自己生病了,给主管打电话请事假不去上班了,给工作安排造成很大的被动。
无奈,公司又重新修订了考勤制度,设定了一个迟到免处罚的时间弹性区间,并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奖惩细则,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员工认可,才得到广大员工的拥护和自觉遵守。
我觉得,题主公司对迟到的处罚太过严厉,员工肯定会很抵触,会想办法来应对,借故请假不来上班。
这并不是说不要处罚,只是说要掌握好处罚的尺度,能起到惩戒的作用,达到教育的目的就可以了。因为,员工迟到有许多非人为因素,如遇大的雨雪天气、交通堵塞等客观不可预见情况。
对旷工的处罚严厉些我倒是赞成的。
因为,旷工纯属员工个人故意为之,是无组织、无纪律、无规矩的表现;其性质远比迟到要严重的多。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那是他咎由自取的,一点也不怨。谁让他无视公司的规章制度、任性胡来呢?
作为公司来讲,严格考勤制度是很有必要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制定考勤制度,一定要做到合理合法,一定要接地气、合实情、符民意,要取得广大员工的高度认可才行。
否则,公司出台的管理制定再严厉,如果员工都不认可,制度就落实不下去,甚至出现让员工严重抵触、敌对的情况,形成双输的局面。这不是公司所要的管理效果。
二、如果因受不了考勤制度的约束而辞职,也太玻璃心了。
至于该不该辞职,如果题主仅仅是受不了公司考勤制度的约束,就想辞职;那我只能说,你的意志也太薄弱了,也太玻璃心了,自律性、自控能力也太差了。
须知,规章制度是约束所有人的,是约束不自觉行为的。每个公司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是公司进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如果连公司最起码的考勤制度都不遵守,都不能适应,而经常迟到、旷工的话,恐怕不用你提出辞职,公司早就把你给辞退了。即便你辞职去了其他公司,相信你也受不了人家制度的约束,也同样会呆不下去的。
综上所述,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讲,公司严格考勤制度是必要的,但要把握好处罚的力度才能取得理想的管理效果;作为员工来说,增强纪律观念,提高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自觉服从、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一名合格员工必备的职业素养。只有公司与员工相互理解、彼此尊重,才能取得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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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古话叫: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自然做为一个企业自然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自己的规章制度,那员工想迟到就迟到,想旷工就旷工,那企业还怎么发展?
规章制度是用来约束不守规矩的人的,如果对不守规矩的人没有任何惩罚,那么就是对违规矩的人不公平,另外就是惩罚永远高于奖励,因为只有严格的惩罚才能约束他人,比违法犯罪的惩罚是不是很严重?是不是觉得太严重了,所以不想做中国人了?
我本人就是在一个公司做会计的,每月发工资都会因为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来扣除罚款,比如上个月有位员工,一个月迟到25次(包括中午吃饭的时候),最后那员工来财务室闹,就是说自己家远了,早上走来要很久,中午吃饭时间才90分钟,走路来回就差不多了,他也想不迟到,但是没办法,然后就说我们公司应该要理解员工,怎么怎么的。。。。
我只跟他说了一句,你当初既然选择来上班,就应该考虑到路程的原因,你既然来了,那么你早上可以早点起床,中午时间短可以带饭来,反正公司有微波炉,别人都是这样遵守的,别人能做到,你为什么不能做到?
最后,他还是闹了很久,然后骂道什么破公司,迟个到不扣钱,最后选择了辞职,一个月后他辞职走人了,在这肯定有人说,规章制度也要叫人情的,这不你看人家辞职了,你还得另外招人吧,现在招人难。
但是首先一点,规章制度就是规章制度,里面绝不能掺杂着人情,有了人情了就是人情管理了,因为就是违反规章制度或不想遵守规章制度的人离职了,绝不心痛。但是规章制度里面有个28原则,就是可以忽略20%的人,只要80%的人可以遵守就行了,不能遵守的那20%的人随时可以辞职。
法律规定企业可以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只要在允许范围内就行了,如果题主觉得这规章制度自己遵守不了,那么可以选择辞职,但是规章制度绝对是公平的,因为是针对所有人。
最后说句,任何企业都会有规章制度,题主觉得我说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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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箱客】观点:题主所说的迟到一次扣全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从制度制定的本身来讲就已经存在了逻辑错误,更别说是否合理了。如果说非要下一个结论:纸箱客认为是合理但不合法。题主将制度和辞职联系在一起不知出于什么考虑,因为几乎每一个公司的制度都存在着不合理,甚至有的公司还有【吃零食】罚款200元,难道题主也因此而离职吗?
一、制度是给不遵守制度的人制定的,如果你遵守每一项制度,就不会存在扣发工资的现象。
我们大家都知道,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企业,无论是什么管理方式,对于【迟到早退】、【旷工】都是不允许的,这和制度是否制定没有关系。
既然每个企业都不允许,那么体现在制度上就会有所一致和不同。一致的是只要违反就要处罚,不同的是处罚的力度不一样。
有的企业迟到罚10元钱,有的迟到给予警告,还有的就像题主说的罚1天工资。但话又说回来:如果你不迟到、不旷工还会被处罚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罚你罚谁呢?
二、迟到扣一天工资明显逻辑不合理,得到的结果就是如果员工感觉要迟到,干脆请事假或病假得了,既然没有工资,还不如休息一天。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小九九】,每月工资3000元,每天100元,如果说迟到处罚20元,还可以考虑迟到后继续上班,如果迟到后当天工资没了,还上什么班?请假就完了,工资不要,还能休息一天。
至于旷工1天扣3天工资,纸箱客认为还是合理的,尽管从法律角度如此的扣罚不合规定,但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正如一句话讲的好【罚就要罚的胆战心惊,奖就要奖的心花怒放】,所以必要的处罚还是要有的。
三、至于题主谈到的辞职,纸箱客认为题主有点脆弱了,或者是题主经常性的【迟到、旷工】,被罚的多了,才会有辞职的想法,否则,相信会坦然面对的。
企业不是旅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企业一个团队、是很多不同岗位的人共同工作并创造业绩的平台。如果每个人都经常迟到、甚至旷工,那这个平台还怎么运转?如果题主经常迟到、旷工,就不只是自己想离职的问题了,还没等你离职,已经被公司开除了。
总结:
不要总拿着迟到早退旷工说事。中国的企业发展这么多年,已经有了相当的管理基础,中国企业的员工也有了相当的管理认知,如果到现在还拿着迟到说事,就显得自己太低级了,企业如果还在为员工迟到而费心去管理,那也不会进步到哪里去。所以,让我们共同努力吧,别让这些鸡毛蒜皮的、在30年前就知道的管理方式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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