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稽查,网上,很多税务中介机构大肆宣传在金三系统支持下,税务稽查厉害的不得了 ;税务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也常用移交稽查来吓唬纳税人。左吓唬,右吓唬,目的虽不同,但的确让纳税人都知道税务稽查很厉害,有些甚至谈稽查而色变。
那么税务稽查究竟厉害?还是不厉害?回答这一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怎么说。
如果纳税人为了少交点税款,有了税收违法行为,税务稽查自然是很厉害了。它可以对你罚款,可以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停供发票。可以将你列入黑名单,与其它部门联合惩戒。让你不能做飞机,不能高消费,还可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纳税人按税收法律交够了自己应交的税款,按规定使用了发票等,没有税收违法行为,那税务稽查就一点也不厉害。因为税务稽查的职责就是依据税法规定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纳税人如果没有税收违法行为,那么又何惧之有?
如果税务稽查对守法纳税人或其他当事人做出了处罚、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则纳税人或其他当事人,可以对稽查局采取法律行动。比如,提出复议申请,请求行政救济;当然也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请求司法经济。通过权利救济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启动信访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纳税人只要按税法规定履行了自己相关的义务,税务稽查就一点也不厉害。
目前税务稽查在坚持击违法犯罪职能的同时逐渐向人性化执法转变。
对于遵纪守法的纳税人完全不必害怕,对于一般因非故意的违法行为,稽查一般会通过查前辅导,自查补税等当时进行处理,一般就是补税,加收滞纳金。当然对于故意违法行为偷逃抗骗将严厉打击。
说到税务特别是稽查是不是厉害的问题,目前税务核心业务系统为金水三期,同时与其他各部门有大量的信息交换,可以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进而判断纳税人申报的准确性,从技术上来说税务可能是目前行政机关信息化最先进的行业。
从法律赋予税务的权限来看,权利仅次于公检法,有检查、查封、扣押、冻结账户、强行扣款等权利。
税收毕竟是保证国家运行资金的来源,不厉害都不行[机智]
当然对于权利国家也是有制衡措施的,且不说公检法外部监督,税务内部监督也无处不在,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发现税务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直接拨打12366热线电话。
税务稽查在税务机关专门负责偷逃抗骗税的职能。
它对于内部来说,是一个自我监督的部门,通过有关税收数据分析,查补同级或下级征收机关由于征管水平不当而造成的企业个体户偷税逃税骗税的造成的税收漏洞。所以为了显示其这个职能,税务稽查部门一般名称为国家税务总局××局××稽查局,而征收部门一般称为国家税务总局××局××分局或国家税务总局××局××所。
因此,能进入稽查局的人员基本都是同级税务机关的业务能手,这就是它厉害的根本原因吧。
稽查局和日常征收税务机关的区别是日常税务机关对所辖区企业进行日常征收,它不一定是发现企业个体户有偷逃抗骗税而进行的执法行为,稽查局一般在工作前进行有关数据分析发现疑点才会发出稽查通知。
当然对于抗税案件,稽查局有着不可推卸的查处权利。
还有一个就是一般对于举报的有偷逃骗税的嫌疑的行为,税务机关查处这类案件通常也是由稽查局负责。
对于违反税收法规的案件,税务局征收机关和稽查局都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罚的权利,包括税收滞纳金和罚款。县及县以上税收部门(包括稽查局)报请局长签字有查封扣押相当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实物和银行存款的权利。
税务稽查的工作就是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纳税人的应税行为,是否按税法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税款,检查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税、骗税行为的,除责令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外,会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其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特别严重的会被移送公安机关。这些在税收法律中都规定有具体的标准。处罚惩戒的目的,是以儆效尤,对偷逃税行为起震慑的作用。
所以企业在正常经营中,财务人员要按会计制度和税法要求,规范记账,保证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正确计算税款,并按税法要求的申报期及时申报。不要存侥幸心理,现在信息技术手段越来越发达,各种软件会对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分析,提取疑点问题数据,如有不实的情形,稽查就会找上门了。
一旦进入稽查程序,稽查人员会认真检查核实疑点问题的,一般会按程序审批后查近三年的账及凭证报表,特殊情况的,会无限期追征。
所以我认为,企业会计人员应该如实记账,如实缴税,不要去违法违规,就不用怕稽查查账了,否则会得不偿失的。
先讲个笑话:一群美国人比谁历害,主持人拿出一条干毛巾看谁拧出水来,中央情报局特工、联邦安全局特工先后出场没拧出一滴水,人高马大的警察上来也未拧出。最后一个小个子上来,咔嚓一拧,滴出很多水。大家惊讶,问哪方能人?答美国联邦税务署一普通税务检查人员。
言归正传:税务稽查人员是专司查处偷逃抗骗税的税务人员,税务稽查工作分日常、专项、专案稽查。有法定的相关权力。对涉税违法行为有较强震慑力。前期郑爽偷税案查处结果大家都清楚。对于守法纳税人无需关注税务稽查。
合法合规不等于合天理、合人心。冯小刚以一个才成立几天的少量资金注册的皮包公司“合法合规”地套现几个亿。华谊兄弟是以后来的所谓“效益”来辩解的。但是这有漏洞。试想,如果在套现和收益之间发生了范冰冰被罚事件,能够保证会有那个效益吗?这就是他们的死穴!
华谊兄弟的所有声明, 我向来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相信,天天在那装大尾巴狼,背地里干着不干不净的事儿。娱乐圈的自查自纠马上就要开始了,作为风口浪尖的华谊,看你还能嘴硬到何时。
想当初,在崔永元曝光范冰冰的阴阳合同之后,范冰冰工作室不也是第一时间跳出来,发现了一封措辞严厉的公开信嘛,不是也言之凿凿的声称自己一身的干净嘛,不也信誓旦旦的要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嘛。可到头来怎么样呢?还不是自己成了最大的造谣者,现在回头看看,实在可笑,脸皮厚的也真是没谁了。
在影视圈行业里,说哪家公司合法合规我都相信,但就是不相信华谊兄弟。可以说,娱乐圈的乱象丛生,有他们贡献的一份力量,他们在通过各种闪挪腾移的方法,以娱乐之表行资本运作之实,作为和范冰冰有着密切合作关系和前东家,华谊兄弟怎么可能干干净净呢。
自从小崔曝光行业内幕以来,华谊兄弟屡屡站出来发声明,诉委屈,可依旧没有引起市场的好转,股票飞流直下,口碑一差再差,参与的影片均出现惨淡营收的局面。为什么观众都选择相信小崔,而不选择相信你们呢?你们还是扪心自问一下吧。
秋天来了,冬天还会远吗?
这种在互动平台上上市公司的回复几乎都属于客套话,好比你去街边买水果,你问老板水果甜吗?老板必定答日“甜”。。。
至于实际而言,在影视公司和合作演员签署的合同上,我相信范冰冰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 一个,只是因为范冰冰的名气大,加上其出演《手机2》触犯了老崔的神经被缠上了。既然范冰冰能涉及阴阳合同,那么其他演员、影视公司包括华谊兄弟等上市影视公司不查还好,一查还真难说签署的合同均合法合规,依法及时缴纳相关税费。从来,问题都不是主动交代和承认披露的,哪怕是上市公司,要出了问题那都是被举报实锤,或媒体挖掘出来,最终迫于压力而被迫承认。华谊兄弟是否涉及合同问题的情况还真不好说,即使其如今这样表态,也难以消除市场对其的怀疑,二级市场上华谊兄弟股价不断走低就是一个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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