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杭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解答了网上的一些热议问题。许某某不是小区的物业人员,不是侦察兵,不熟悉小区的监控,不是在隔壁空置房将来女士分尸而是在家中趁其熟睡时杀害了。
发布会后有网友又有了一些新的疑惑。比如他们11岁的女儿在家,难道就没有察觉她的妈妈已经遇害了吗?还有题主说的没有弄出点响动让邻居起疑吗?
对这些问题,猫老师谈下自己的看法,供条友们判断。
许某某杀害妻子来女士当晚,他们的女儿不知情是完全可能的。
因为他作案的时间是凌晨的5点钟,杀害妻子的方法又是趁其熟睡中捂住口鼻窒息而死,几乎不会发出什么声音。
而小孩子瞌睡又大,那个时候正在酣睡之中,何况他们并没有同房同床,小女儿不知道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但第二天或以后的几天,小女儿不知道妈妈已遇害就不可能了。为了不让小女儿泄露他杀害妻子的罪行,许某一定对小女儿威胁恐吓,就像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那样,“我女儿以后怎么办?”
毕竟是11岁的孩子,没有了妈妈,如果又失去了爸爸,肯定是天都要塌下来的大事。孩子害怕了,所以守口如瓶了。
不知道警方在接触受害人家属时有没有发现过小女孩的异常。也不知道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中小女孩怎样才能走出心中的阴霾?
许某某碎尸,处理来女士的遗体不可能不发出声音的。有邻居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这栋楼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又是在寂静的凌晨,这个时候如果许某某“工作”的话,肯定会惊动邻居的。
许某某说来女士智商有问题,他的智商肯定没有问题。他不可能像傻子一样马上就做那些善后工作,而是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来女士失踪48小时之后他才去报案。这绝不仅是警方有立案时间的规定。就算警方不能马上立案,焦急的家属连报警电话都不能打吗?
许某某一定是选择在白天将妻子尸体分离丢弃的。白天没有那么安静,邻居们也都可能去上班了。何况哪家白天不可能做点修修补补的事呢?弄出点声响也不会刺激到别人。
一直到许某某将妻子的尸体处理完毕之后,他反复检查自认为天衣无缝之后才报的警,这也给警方侦破此案带来了相当难度。
只是猫老师觉得这个许某某也太可怕了。杀害妻子之后还参与寻找妻子,接受媒体参访,表现得沉着镇定。这不光需要高超的演技,还得有很强的心理素质才行。
许某某平时给人的感觉是很和气,对人总是客客气气的。如果我们的身边有了这样的人,不是太让人恐惧了吗?
细思极恐呀。但愿我们的生活中永远不会遇到这样的人。
我来大致分析一下,但是不能分析的太细致,以免造成涉嫌传播犯罪方法。
许某选择了下半夜杀死来女士,这个时间段正是人们睡觉睡得最为香甜的时候,很大的概率是来女士在睡梦中就已经被许某杀死了,杀死的方式也很可能是声音最小的捂住口鼻导致的窒息。
有新闻报道,当天许某家中用水量超过2吨,马桶抽水一次在3到5升,假设以5升为一次,那么假设除了马桶用水外,没有其他方式用水,那么就是用了400次。
据杭州公安局报道,许某采用分尸的方式处理了遗体,并在化粪池中发现了部分人体组织,而马桶是连着化粪池的,即通过马桶管道进入化粪池。那么他们的家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人体有肉、血液、脂肪、骨骼、皮肤、毛发。血液、肉、脂肪和毛发皮肤可以绞碎排放,但是骨骼家里的搅拌机破壁机打起来,会有很大的声音,邻居说没有听到异常声音,也就是骨骼没有绞碎,而是出门后抛弃,从当夜案发到报警前的40多个小时里,为许某抛弃无法投入到下水道的人体组织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条件,许某可能分多次携带后出门抛弃。
就这样,一个大活人就从世间消逝的无形无踪,你们找吧,看你们上哪找。
而警方能够锁定化粪池,一定是在房间里发现了问题,即没有清理干净的血液或者毛发,犯罪分子想要彻底清洗犯罪现场,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彻底破坏,但是如果许某真的彻底破坏,那么更令人怀疑。
不得不感叹许某在杀妻经过了多次的预谋设想,分析是缜密的,但是百密一疏,依然没有逃过刑侦专家的法眼,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很快交代了。
这个案件的凶狠程度令人发指,杀人分尸,家庭用水异常,采取的方式不过多论述和分析,一定是极其残忍的犯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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