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起不是死于阴人之手。白起是战国时期秦国的将领,是战国时期四大名将之一,为了秦国立下赫赫战功,最后被封为武安君。白起晚年受到猜忌,功高震主,最后被秦昭襄王赐死。由于白起功高震主,使得秦王受到了猜忌,并且得罪了范睢这个小人,最后被赐死
回答:秦昭襄王五十年(前257年),白起被赐死于杜邮。
秦昭襄王四十九年九月,秦昭王首先派王陵出兵攻赵邯郸,大败。于是去请白起,白起断然拒绝:“邯郸不是那么容易拿下的,何况各国的救兵纷纷开进赵国,他们对秦国的怨恨何止一日两日?长平一战,赵军虽然死了40万,但秦军也折损了一半,我们国内空虚,还要远征别国。赵军以逸待劳,各国援军里应外合,秦军必败。”
昭王不听,强行派兵。不久,第二员大将王龁果然遭遇了赵楚魏三国联军的夹击。白起不免自鸣得意:“不听我的话,如今怎么样啊?”这句话传到昭王的耳朵里,昭王恼羞成怒。那好,你白起上阵吧!国相范雎亲自去请,但白起犟如黄牛,偏不从命。一个将军,既然不能为王所用,就只能为王所弃。
公元前258年,白起被夺官、削爵、降为士兵、迁居他乡。由于病情反复,白起无法远迁。他滞留在咸阳的3个月里,正是秦军节节败退之时。颜面扫地的秦昭王,不想让他继续得意,更不想让他看到自己决策的失败,便勒令他离开。
白起才走,秦昭王就和范雎商量:“白起心怀怨诽,不如处死。”在咸阳城外十里,白起接到了赐死的命令。刚烈的白起拔出剑:“我有什么弥天大罪,何至于这个下场?”良久,他又叹息道:“我本来就该死。长平之战,赵国40万人投降,我欺骗了他们,把他们都活埋了,这足够死罪。”说罢,他举起了那把鲜血浸染过的战剑,刺向了自己。时为秦昭襄王五十年(前257年)十一月。
一片树叶与一块巨石落到水面的区别 。西宁大成律师案件,之所以反响大,是因为自身份量重,才引起巨大声响。像我们这样的小人物,有的杀人放火也不见得社会侧目。
这还说明,社会已经离不开律师。不论你喜欢与否,律师行业已经足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自然,好的不被议论,比如呼格案辩护律师,聂树斌案辩护律师,缪新华案辩护律师,诸多为民请命的律师,涉外争议中为国家命运奔走的律师。。。而坏消息更容易使得大家注目。毕竟这个行业的优劣可能关系到每一个人。与自身利益有关呢,谁不想说一句。
第三,但是,整体看来感性认识的比例多,以发泄情绪表达心愿的也多。更何况,一竿子打掉一船人,也是一部分人内心的期望。隔岸观火,当然烧他个底朝天也觉得与己无关。所以,法律这个专业性的东西,还不是科普能够解决的问题。
但是,这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失去为权利设置抗辩功能的程序,才是将一船人打翻在地的最大问题。
看不到这个,任何呼吁、叫嚣、反驳、义正辞严都是无用的。
不管什么行业,都会有害群之马出现,律师行业也不例外。作为一个律师,参与了一个"黑″公司的运作,並且有行动,有作为,这本身就具备"共犯″的显著特征。然而却有人借律协的名义,煽动全国的律师起来对抗法津,这实在令人震惊!律师就可以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就可以高人一等吗?按照这些人的理论,黑社会的头子才是犯罪人,其它人都不具备嫌疑人的条件。网络犯罪主谋才是犯罪嫌疑人,其它打工者都不是从犯。这是什么理论?律师就是这样理解和解释法律的吗?一个成熟的律师,加入到一个非法公司做法律顾问,却不知道公司是什么性质,是否合规合法,鬼才相信!而某些律协的行为,更让社会警惕,律师行业确实该严厉整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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