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省级行政区有34个,具体如下所示:
二十三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四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五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1、河北省:简称冀,省会是石家庄;
2、山西省:简称晋,省会是太原;
3、辽宁省:简称辽,省会是沈阳;
4、吉林省:简称,省会是;
5、黑龙江省:简称黑,省会是哈尔滨;
6、江苏省:简称苏,省会是南京;
7、浙江省:简称浙,省会是杭州;
8、安徽省:简称皖,省会是合肥;
9、福建省:简称闽,省会是福州;
10、江西省:简称赣,省会是南昌;
11、山东省:简称鲁,省会是济南;
12、河南省:简称豫”,省会是郑州;
13、湖北省:简称鄂,省会是武汉;
14、湖南省:简称湘,省会是长沙;
15、广东省:简称粤,省会是广州;
16、海南省:简称琼,省会是海口;
17、四川省:简称川或蜀,省会是成都;
18、贵州省:简称黔或贵,省会是贵阳;
19、云南省:简称云或滇,省会是昆明;
20、陕西省:简称陕或秦,省会是西安;
21、甘肃省:简称甘或陇,省会是兰州;
22、青海省:简称青,省会是西宁;
23、台湾省:简称台,省会是台北;
24、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省会是呼和浩特;
25、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贵,省会是南宁;
26、西藏自治区:简称藏,省会是拉萨;
27、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省会是银川;
2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省会是乌鲁木齐;
29、北京市:简称京,直辖市;
30、天津市:简称津,直辖市;
31、上海市:简称沪,直辖市;
32、重庆市:简称渝,直辖市;
33、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港,特别行政区;
34、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澳,特别行政区。
按经济带划分
1、东部沿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18个省、区、市)。
2、中部内陆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个省、区)。
3、西部边远地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个省、区)。按行政区域划分1、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个省、市、区)。
2、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4个省、市)。
3、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宁波、夏门、青岛(10个省、市)。
4、中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深圳(7个省、市)。5、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个省、市)。
6、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个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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