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要加强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定中小学生、婴幼儿营养餐标准;学生餐配送企业和中小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营养工作人员,供应符合中小学生、婴幼儿营养餐标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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