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报考
(一)网上报考
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
(二)报考流程
(三)报考时间
1.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6日24:00。
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含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考课程):3月3日00:00至3月9日24:00。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上半年举行。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安排包括2022年下半年不重复的考试科目,确保考试科目全覆盖。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和4月22日至23日,请考生根据自身需求在4天8个时间段选择考试科目。
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
(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
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1号)。
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身份证照片是考生使用手机等照相器材对含有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一面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要求:①存储为“jpg”格式;②图像大小在2MB以内。
(2)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规定,本人标准照片要求如下:
基本要求
①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②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③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拍照要求
①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②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③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④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⑤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照明光线
①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②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电子图像文件
①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②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
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按程序报名报考。
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
4.我省网报采取按课程报考模式,考生报考界面中显示本次所有开考课程,请考生报考时务必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进行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老考生也可以使用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时可申请毕业。
5.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
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考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9.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10.已停考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和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一顶一”的原则选择通用课程顶替未通过课程。因教育部专业计划调整推迟,原定于2022年下半年之后停考专业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的政策推迟一年,2023年下半年之前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11.英语(本科)专业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一律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至9月9日,考试时间为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联系人:胡志军,联系电话:18909310323。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各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甘肃省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考学校一览表》中查询。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
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
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
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
四、电子转考
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
五、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
(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
(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
(四)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五)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
六、注意事项
(一)凡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
(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若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
(五)新生和网上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本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所有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
(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考试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
(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须在指定位置等待指令有序离开考点。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联通116114。
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
(十)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shop196032519.taobao.com/)购买自学考试教材。此外,考生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在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0931-8583961。
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2023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含2022年下半年延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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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2.属地管理要求
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特殊原因造成的否决条件
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③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一、甘肃报考初中教师资格证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可以在家出示学习证书申请考试。
二、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面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艺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日俄等。
三、学历要求
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候选人应当具有学士以上学历;(部分地区可申请大专学历初中教师资格证书,以当地注册条件为准)
被吊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考;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申请审查。教师资格考试作弊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否决条件
1、 被吊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
2、因故意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予报考;
3、 教师资格考试作弊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自担风险报考(以后申请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甘肃教师资格的报考条件?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要满足什么要求?中小学考教师资格证对学历、年龄、户籍有何要求?各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
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2022年教资下半年报名时间是9月2日开始,笔试考试时间是10月29日。
一、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各地略有不同,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以当地考试公告为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申请人应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不得报考的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甘肃教师资格证报条件有社会考生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条件、普通院校师范生条件等。
1、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甘肃省。符合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甘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4、被撤销教师资格。
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方可报考。
2.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其它否决条件:
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③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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