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发文,公布对女演员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偷逃税案件的处理。
文章提到,前期,重庆市税务部门通过分析发现袁冰妍存在涉税风险,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袁冰妍仍整改不彻底,加之其关联企业存在偷逃税嫌疑,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袁冰妍取得部分劳务报酬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并将部分用于个人的消费性支出在其控股关联企业违规列支,少缴个人所得税。其关联企业存在将用于个人消费性支出在企业违规列支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问题。对此,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依法对袁冰妍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7.38万元;对其关联企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2.98万元。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基本的义务。作为公众人物,不能一边享受流量带来的高额财富,一边却想方设法偷税逃税。近几年,多位明星因税款凉凉,但纵然有如此多前车之鉴,但仍有人心存侥幸,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仍不引起重视,最后结果注定凉凉。
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不要以为有了名气,坐拥粉丝的喜爱就可以为所欲为,无视法律红线,最后只能沦为“法制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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