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落实举措》。该举措共13条,包括支持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提高海外人才在华工作便利度、加强海外人才奖励资助、推动海外人才跨境资金收付便利化等。对经认定公布的外商投资设立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山西将根据绩效评价和研发经费实际支出,按照建设周期持续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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